本课件主要内容包括计量支付、合同管理、造价管理、有关建议。计量:对承包人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式与方法,确认其工作量(工程量);支付:根据确认的工程(工作)量,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及支付方法付款给承包人。包括:前期支付:动员预付款、履约保函、保险等;中期支付: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根据承包人的申请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付款。包括:工程款、暂定金、计日工、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保留金、索赔、价格调整、迟付款利息、对指定分包人的支付、合同中止后支付、工程交工支付等。最终支付: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根据承包人的申请,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全部工程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