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综合治安管理奖惩细则有哪些?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子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50%(以新品计)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5)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职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他),发给奖金30-1000元或视情奖励。
   (6)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7)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8)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9)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显著者,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奖励。
   (10)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11)所有罚款及奖励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项目经理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