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国际项目管理协会1997年推出了“项目管理人员能力基准”,中国双法研究会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也于2001年推出《中国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一、对于项目经理部的设立
(一)项目经理部设立的要求
项目经理部的设立应根据施工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一般情况下,大、中型施工项目,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而不能用其他组织方式代替。在项目经理部内,应根据目标控制和主要管理的需要设立专业职能部门。小型施工项目,如果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某个项目经理部兼管的,也可以不单独设立项目经理部,但委托兼管应征得项目发包人的同意,并不得削弱兼管者的项目管理责任,兼管者应是靠近该项目者。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经理部不得同时兼管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部。
(二)项目经理部设立的原则
1、根据设计的项目组织形式设置项目经理部。项目组织形式不仅与企业对施工项目的管理方式有关,而且与企业对项目经理部的授权有关。不同的组织形式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力量和管理职责提出了不同要求,同时也提出了不同的管理环境。
2、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专业特点设置项目经理部。如对大型或较大型项目经理部可以设职能部、处;中型项目经理部可以设处、科;小型或一般型项目经理部一般只需设职能人员即可。如果项目的专业性强,也可设置专业性强的职能部门,如安装处、基础工程处等待。
3、项目经理部是一个有弹性的一次性的管理组织,随着工程项目的开工而组建,并随着工程项目的竣工而解体,不应搞成一级固定性组织。项目经理部不应有固定的作业队伍,而应根据施工的需要,从劳务分包公司吸收人员,进行优化组织和动态管理。
4、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应面向现场,满足现场的计划与调度、技术与质量、成本与核算、劳务与物资、安全与文明礼貌施工的需要,而不应设置专管经营与咨询、研究与发展、政工与人事等与项目施工关系较少的非生产性管理部门。
(三)项目经理部的设立步骤
1、据企业批准的“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任务和组织形式。
2、定项目经理部的层次,设立职能部门与工作岗位。
3、根据部门和岗位进行一步定人、定岗,划分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沟通途径和指令渠道。
4、组织分工确定后,项目经理即应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对项目管理目标进行分解、细化,使目标落实到岗、到人。
5、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下一步制定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具体、权利到位、利益明确。
建立比较完善、实用的项目管理系统。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设计比较完备的管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项目中正式沟通方式、渠道和时间,使大家按程序、按规则办事。以辅佐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
(四)经理部与相关方构通的管理工作
1、与业主的沟通管理
(1)与业主的请示、报告一般应通过项目部经理进行,以保证传递信息的完整、统一。
(2)项目部经理应直接向业主代表请示、汇报工作。
(3)向业主提交的报告、发文等均应经项目部经理审核批准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才能发出,发文应有专门立档的签收记录表和有关人员签字。
(4)业主给项目部的批示、发文等应单独立档保存。
(5)指导日常工作的月、周工作计划,管理月报由信息工程师准时报送业主。
(6)及时收集业主的反馈意见,对业主的投诉和不满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并做出相应处理。
(7)与业主方领导的不定期沟通,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