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通用条件 定义及解释(条款1)

  定义

  1.1在本合同中(如下文所定义),下列措词和用语应具有此处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1.1“开工日期”是指下列日期中最迟的日期:

  (a)序言中规定的开工日期,或承包商收到下列付款或通知的日期;

  (b)支付条件中可能规定的开工之前的预付款;

  (c)为开始履行合同所需颁发任何进口许可证的通知;

  (d)关于合同生效所需的任何法律要求已经完成的通知;

  (e)在第二部分中规定的、作为开工先决条件所需的任何财务和行政管理方面的要求已经完成的通知。

  1.1.2“条件”是指本合同条件的序言以及本合同条件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1.1.3“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业主和承包商之间达成的协议,包括条件、规范、业主的图纸和承包商的图纸、已标价的和填完的价格表、投标书、中标函以及中标函中明确编入的附加文件。

  1.1.4“合同协议书”是指记录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条款的文件。FIDIC机电工程合同条件附有一个合同协议书的样本。

 

FIDIC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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