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泉工程制作及施工合同
甲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工程施工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星座苑小区喷泉工程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调试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喷泉工程均由乙方负责设计、制作及安装,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委托第三方负责该项目所需喷泉工程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工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星座苑小区喷泉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虹口区××路××号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4、工程内容:
(1)翻江倒海程控喷泉一套、海螺喷泉一套、7米水池喷泉一套、叠泉喷泉一套、水托巨石喷泉一套、舞台喷泉一套,共计六套喷泉(以下简称“喷泉工程”)的设计工作。
(2)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喷泉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喷泉工程设备及雕塑的制作和安装调试工作。
(3)喷泉工程水池及水池外装饰面的设计工作。
(4)除喷泉工程水池及水池外装饰面的施工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负责保证喷泉工程正常运行应包括的其他工程内容。
二、工程工期
1、本工程工期要求:乙方应当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提供喷泉水池的平面设计图、效果图及土建接口图纸、预埋件、电缆走线图等保证喷泉工程设备正常运行的一切施工图纸并得到甲方的确认;在××××年×月××日前完成喷泉工程设备及雕塑的制作并运抵施工现场;自甲方发出施工通知之日起××日内完成喷泉工程设备及雕塑的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
2、前述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
3、工期顺延:本工程工期应满足甲方总体工程的工期要求,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工期进行适当调整。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外,未经甲方同意,工期不得顺延,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
1、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该总价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设计费、设备费、雕塑制作费、工人工资、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总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2、工程款支付
(1)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即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的预付款;
(2)在乙方将喷泉工程所需的设备及雕塑全部运输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初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人民币××万元;
(3)全部喷泉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后,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即人民币××万元;
(4)其余5%即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支付。
3、工程款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工程验收
1、本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的要求见下表: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商标
生产厂家
生产地
备注
2、材料检测
乙方制作的喷泉工程的雕塑及设备运进现场后,由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试验检测,并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测绘报告等产品资料,经甲方初验合格后乙方可以进行雕塑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但甲方的初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该喷泉工程的内在质量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喷泉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时的用水和用电接驳点,但到具体作业区的二次接线由乙方自费接驳、安置,并承担因此所需费用以及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
4、甲方为乙方的工作人员提供食宿的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负责在施工现场为乙方提供存放设备的仓库2间,施工期间设备的保管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负责喷泉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建、预埋套管及预埋件工作,但乙方应当派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在现场负责指导甲方人员的施工,发现施工与图纸要求不符之处及时向甲方提出。
7、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验收。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喷泉工程的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着作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处罚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喷泉工程雕塑及设备安装前提前×日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后×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在×日内进行修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施工,保证按期竣工交付。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甲方对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承担责任,前述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3、工程雕塑及设备的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提供机房至喷泉工程水池内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以及电缆的铺设、调试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中,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水池与机房距离超过100米,超过部分的电缆甲方按×××元/米标准另行承担该部分费用)。
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土建承包单位对该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6、乙方应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7、乙方应遵守上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8、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9、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10、乙方应当向甲方免费提供喷泉工程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并为甲方2-3名维修操作人员提供1天的免费培训,保证甲方人员能正确操作和养护喷泉工程。
11、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全部完整无缺、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并按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六、成品保护
喷泉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七、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本其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喷泉工程的保修期为 2 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设计方案、雕塑及设备的制作安装、电缆等原因造成的喷泉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保养说明书》,双方将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乙方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单位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个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7、乙方承诺对工程设备实行终身维修制度,即使在保修期满后喷泉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通知后3日内维修完毕,
并仅向甲方收取维修成本费,如乙方拒绝维修或维修两次后都不能得到甲方验收合格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根据逾期付款的具体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设计方案、将工程所需雕塑及设备运抵现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造价0.1%的违约金,逾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
3、对于喷泉工程不符合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工程设计图纸、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5%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6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6、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期可得利益。
7、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九、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如下)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
附件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