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市政工程造价控制
市政设施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居住生活环境,城市生活品位,是市容市貌的展现,是形成和完善城市功能、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基础。而作为城市构成骨架的市政设施工程,其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国家的投入和地方财政,而这些资金投入与城市建设庞大的资金需求相比是有限的,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城市建设发展的瓶颈,因此合理控制项目工程造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市政建设必须努力和追求的方向。
一、项目前期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工作
项目建设前期阶段是指工程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完成的工程建设阶段。
可行性研究的目的只有一个,即立项的科学性、经济性、适用性,它立足于在调查研究及现状的基础上对多种方案进行严谨的科学论证,使项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施可行,而其中规模的确定、工艺的筛选、场址的选择、环境的影响、地基处理方案的确定无不牵涉到投资的变化。控制方法有很多,如采取委托新的有咨询资质的可行性研究审核单位完成对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制定详细的控制指标、建立专家库聘请专家审核等方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工作。
二、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1.推行设计招标,使技术和经济关系有机地结合
长期以来,设计人员缺乏经济意识,设计思想保守,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概预算人员也只管算数,不管设计技术问题,使技术和经济严重脱节,难以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无论多大规模的工程都应进行设计招标,通过招标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
2.推行限额设计
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当然限额设计也不能一味地考虑节省投资,应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在实行限额设计的同时注重优化设计,兼顾功能提高。
三、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1.要加强对施工队伍资格审查,在市政工程中,严格杜绝层层转包和分包以及借用施工资质的情况发生。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重点应放在规范招投标活动和招标方式的确定上,招标评标应实行合理低价中标。这样可避免个别投标人追求业绩的最大化,往往出现低价掠标情况,与他们签订施工合同后履行不了合同承诺,直接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
2.重视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是工程决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特别是采用费率招标时,更应弄清业主与施工单位各方的责、权、利。对于其中的包干风险费,必须把握其费用的内涵。
这对于市政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四、强化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是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据统计,在实施阶段工程施工费用约占整个工程造价的60%左右,因此工程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直接影响很大。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建设单位要强化招标工作,招标文件要按国家规定的范本编写,不宜提出过高要求,并组织技术和经济两方面的专家审查,按项目管理权限报批。未经审批,不准出售。
2.最高限价要根据“适度竞争、合理价格”的原则,由有资质的单位及人员进行编制。最高限价必须送造价管理部门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开标。
3.周密拟定合同条款,依法签订合同协议,严格过程合同管理,使合同成为项目执行和控制工程造价的保障。
4.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授予的权利和职责,认真审查,严格计量支付。若发现监理人员与承包人串通违规计量,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此阶段是一个技术与经济合为一体的结合性环节。此阶段的工作要求是所有的审计人员必须与工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结算的工程量应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量为依据,考虑设计变更的工程量,防止在套用定额时出现错套,误套及换算错误的情况,避免对工程造价造成重大影响。1.可以考虑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差额标准,如施工单位上报竣工结算造价和审计核定造价有一定差额(如10%),则由施工单位承担所超部分的审计费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2.可以委托两家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先后审计,用后一家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监控前一家审计单位的审计质量,如后一家审计造价低于前一家审计的某一比例(2%)则扣减前一家审计单位的审计费。
六、结语
一个长效的管理体制是市场化的前提和保证,只有理顺体制,权责分明,才能培育出一个有序的市场。建立一个长效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