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别

非法转包: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分包: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即分包人)完成。

转包与分包是两个既有相似又有区别的概念。其中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由第三人完成应由自己完成的建设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

区别则主要表现在:

1、在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法律依据见《合同法》第272条、《招标投标法》第48条、《建筑法》第24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