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幅员辽阔,还没有被开垦利用的土地资源还是很丰富的,但是土地在进行使用之前要先进行整理,如果建筑单位要承包土地整理建设工程的,那么土地整理工程承包的范围都有哪些呢?

一、土地整理工程承包的范围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机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农用土地整理与城市土地整理。根据我国国情,我国现阶段以农用土地整理为主,重点放在农村地区。通过探讨土地整理过程中各要素的组合规律,并依此进行模式的划分,可以为政府的土地整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完善国家的土地整理技术规程和制定相关政策奠定科学基础。在分析土地整理模式内涵与特征的基础上,应用层次指标分类法,分别采用土地整理地域特征指标、待整理土地利用类型指标、土地整理目标指标和土地整理运作方式指标对土地整理模式进行了划分,并依此对我国的土地整理模式进行了分类。

  土地整理工程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括:

  1、调整农地机构,归并零散地

  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

  3、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

  4、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

  5、复垦废弃土地;

  6、划定地界,确定权属;

  7、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二、土地整理程序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各地实践,土地整理程序一般如下:

  1、确定土地整理区域,提出工作方案。县、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对土地利用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分区和有关专项规划,选定实施土地整理区域,制定实施土地整理工作方案。土地整理区域一般集中连片,规模视当地具体情况而定。

  2、组织进行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具体分析土地整理潜力、综合效益,提出具体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权属调整的意见等,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完善有关规划及各类备件。

  3、依法报上级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上级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等,结合当地情况,审核、批准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与工作方案并进行备案。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及工作方案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4、组织土地整理实施。按照批准的土地整理规划设计和工作方案,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土地整理建设。

  5、确认权属。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调整后的土地,办理确定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手续。

  6、检查验收。按土地整理规划设计的要求,依法由批准土地整理的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并确定土地利用调整情况,包括耕地面积调整情况。有关资料、图件等整理归档。

三、土地整理的内容

  国土资源部于2003年发布的《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指出,“土地开发整理”包含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

  这三项内容的分类主要是依据其实施的侧重点不同,下面进行简单描述。

  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主要内容有1.采用工程生物措施平整土地,归并零散地块,修筑梯田,整治养殖水面,规整农村居民点用地;2.建设道路、机井、沟渠、护坡防护林等农田和农业配套工程;3.治理沙化地、盐碱地、污染土地、改良土壤、恢复植被;4界定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

  土地复垦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的活动。

  土地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成宜农地的活动,本文中指开发成农用地,如旱土、水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