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中发包方应承担的责任?发包方是在工程承包中,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承包方的责任主要有办证责任;工程定点责任;三通一平责任;物资保证责任;经费保证责任;技术保证责任;施工监督责任等12项。

  1、办证责任

  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的许可证。

  2、工程定点责任

  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三通一平责任

  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委托承包方承担的除外)。

  4、物资保证责任

  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

  5、经费保证责任

  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的文件(实行贷款或自筹的工程要保证资金供应人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技术保证责任

  发包方应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份数交付给承包方。

  7、施工监督责任

  发包方应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