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及其优越性
1.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发达国家工程总承包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简称EPC、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简称D—B、交钥匙工程总承包、设计和采购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等。在EPC工程总承包中,总承包商对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全面负责。这种总承包模式主要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深度交叉的工业项目,对承包商的工艺水平和技术水平要求很高。D—B工程总承包的基本出发点是促进设计与施工的早期结合,以便发挥设计和施工双方的优势,提高项目的经济性。D—B工程总承包一般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2003年2月建设部颁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我国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以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和设计——施工总承包(D—B)方式为主。
2.工程总承包的优越性。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推广基于其内在的优越性。第一,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的内部协调,减少外部协调环节,降低运行成本;第二,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深度合理交叉,缩短建设周期;第三,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第四,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的费用控制,保证投资控制;第五,克服了非专业机构实施项目管理的弊端,提高利益各方的效率和效益。
二、国内实施工程总承包的现状和问题
当前在我国真正意义上含设计阶段的工程总承包是非常少的,常常局限与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外资项目或合资项目。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业主行为。业主单位成员大多数由原单位主管基建的人员组成,管理能力有限。同时,由于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的驱使,容易在业主班子内部形成多个利益主体。将工程肢解发包、指定关系发包商、索要好处费以及采购环节的业主干预这些不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行为的普遍存在,原因就在于此。第二,不合理的产业结构,综合承包类企业过多,专业承包类企业相对过少。第三,施工企业关键能力尚待提高。
三、开展工程总承包的对策措施
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的客观规律和国际接轨的要求,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建立健全专业化、科学化、市场化的工程总承包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开展工程总承包的几大功能。从设计院和从施工企业发展成为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途径是不同的,施工企业打造工程总承包企业需要加强咨询服务、设计功能和融资功能建设。二是建立健全适应工程总承包的管理体制。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工程总承包组织结构形态;要建立完整的项目管理体系,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等方面要形成体系。三是完善基础工作,提高标准化程度。四是完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五是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培育高素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