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砂石地基、地基处理以及地面垫层(夯实和碾压法)。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天然级配砂石或人工级配砂石:宜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砂、粗砂、砾砂、碎(卵)石、石屑或其他工业废粒料。在缺少中、粗砂和砾石的地区,可采用细砂,但宜同时掺入一定数量的碎石或卵石,其掺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颗粒级配应良好。
    2.1.2  级配砂石材料,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及垃圾。用做排水固结地基时,含泥量不宜超过3%。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或虚铺厚度的2/3,并不宜大于50mm。
    2.1.3  主要机具:一般应备有木夯、蛙式或柴油打夯机、推土机、压路机(6~10t)、手推车、平头铁锹、喷水用胶管、2m靠尺、小线或细铅丝、钢尺或木折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设置控制铺筑厚度的标志,如水平标准木桩或标高桩,或在固定的建筑物墙上、槽和沟的边坡上弹上水平标高线或钉上水平标高木橛。
    2.2.2  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的工程中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水状态。
    2.2.3  铺筑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包括轴线尺寸、水平标高、地质情况,如有无孔洞、沟、井、墓穴等。应在未做地基前处理完毕并办理隐检手续。
    2.2.4  检查基槽(坑)、管沟的边坡是否稳定,并清除基底上的浮土和积水。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检验砂石质量→分层铺筑砂石→洒水→夯实或碾压→找平验收
    3.2  对级配砂石进行技术鉴定,如是人工级配砂石,应将砂石拌合均匀,其质量均应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的规定。
    3.3  分层铺筑砂石
    3.3.l  铺筑砂石的每层厚度,一般为15~20cm,不宜超过30cm,分层厚度可用样桩控制。视不同条件,可选用夯实或压实的方法。大面积的砂石垫层,铺筑厚度可达35cm,宜采用6~10t的压路机碾压。
    3.3.2  砂和砂石地基底面宜铺设在同一标高上,如深度不同时,基土面应挖成踏步和斜坡形,搭槎处应注意压(夯)实。施工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
    3.3.3  分段施工时,接槎处应做成斜坡,每层接岔处的水平距离应错开0.5~1.0m,并应充分压(夯)实。
    3.3.4  铺筑的砂石应级配均匀。如发现砂窝或石子成堆现象,应将该处砂子或石子挖出,分别填入级配好的砂石。
    3.4  洒水:铺筑级配砂石在夯实碾压前,应根据其干湿程度和气候条件,适当地洒水以保持砂石的最佳含水量,一般为8%~l2%。
    3.5  夯实或碾压;夯实或碾压的遍数,由现场试验确定。用水夯或蛙式打夯机时,应保持落距为400~500mm,要一夯压半夯,行行相接,全面夯实,一般不少于3遍。采用压路机往复碾压,一般碾压不少于4遍,其轮距搭接不小于50cm。边缘和转角处应用人工或蛙式打夯机补夯密实。
    3.6  找平和验收:
    3.6.l  施工时应分层找平,夯压密实,并应设置纯砂检查点,用200cm3的环刀取样;测定干砂的质量密度。下层密实度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施工。用贯入法测定质量时,用贯入仪、钢筋或钢叉等以贯入度进行检查,小于试验所确定的贯入度为合格。
    3.6.2  最后一层压(夯)完成后,表面应拉线找平,并且要符合设计规定的标高。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基底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1.2  纯砂检查点的干砂质量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2  基本项目:
    4.2.1  级配砂石的配料正确,拌合均匀,虚铺厚度符合规定,夯压密实。
    4.2.2  分层留接槎位置正确,方法合理,接槎夯压密实,平整。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2-4。
                              砂石地基的允许偏差                      表2-4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2 顶面标高 表面平整度 ±15 20 用水平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量检查

成品保护
    5.1  回填砂石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轴线桩、标准高程桩,防止碰撞位移,并应经常复测。
    5.2  地基范围内不应留有孔洞。完工后如无技术措施,不得在影响其稳定的区域内进行挖掘工程。
    5.3  施工中必须保证边坡稳定,防止边坡坍塌。
    5.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级配砂石不准或铺筑超厚。
    5.5  级配砂石成活后,应连续进行上部施工;否则应适当经常洒水润湿。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大面积下沉:主要是未按质量要求施工,分层铺筑过厚、碾压遍数不够、洒水不足等。要严格执行操作工艺的要求。
    6.2  局部下沉:边缘和转角处夯打不实,留接槎没按规定搭接和夯实。对边角处的夯打不得遗漏。
    6.3  级配不良:应配专人及时处理砂窝、石堆等问题,做到砂石级配良好。
    6.4  在地下水位以下的砂石地基,其最下层的铺筑厚度可适当增加50mm。
    6.5  密实度不符合要求:坚持分层检查砂石地基的质量。每层的纯砂检查点的干砂质量密度。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不能进行上一层的砂石施工。
    6.6  砂石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00mm;冻结的天然砂石不得使用。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二质量记录:
    7.1  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2  地基钎探记录
    7.3  地基隐蔽验收记录。
    7.4  砂石的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