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在发包方交付给承包方之后,承包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或者是建筑工程的要求,就会进行项目分包的程序,但是前提是需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范本怎么写

  甲方:

  乙方:

  为加快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省市建设局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房屋建筑工程。

  2、工程地点及范围:(必须明确施工地点或施工里程,即使是暂定里程也必须明确,并注明暂定。)

  3、承包内容(本条可根据具体的承包内容进一步细化或调整)

  (1)基坑开挖、边坡防护、基底处理、基坑回填、余土外运等。

  (2)模板安拆、搭拆脚手架、灌注砼、捣固及养生;构件预制、运输、安装;砌体工程砌筑、养生、勾缝;防水层铺设;门窗安装;水、电、暖设施的敷设与安装;抹灰及饰面材料的铺贴等。

  (3)钢筋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成型;预埋管件的加工制作及埋设等。

  (4)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现场文明施工等。

  4、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汇现金元(大写)(合同价的5%或甲乙方协商的绝对额度)到甲方帐户,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后,视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退付及退付的具体额定(不计息)。

  5、承包方式及价款:采用劳务承包模式,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

  (1)工程数量及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本合同对房屋建筑工程作业的工费、材料费(甲供材料费除外)、机使费以及间接费、安全质量管理及培训费用、劳保基金等为完成合同约定的第3条承包内容而发生的费用进行承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即使国家和省、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验标发生修改或变更,合同单价也不作调整。

  (2)本合同单价中不含建筑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由甲方统一缴纳。其他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并向甲方出示已缴纳证据。

  (3)合同价格除包含了完成合同规定的承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待工费用、承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未单独计列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7、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名义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结合本合同附件中所列单价确定结算总价。最终数量的确定以第6条约定办理。

  8、计量及支付

  (1)执行甲方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25日由甲乙双方现场收方,确定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数量为准,月度计量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

  (2)基坑开挖、回填、余土外运、边坡防护、基底处理以实测数量计量。

  (3)其他作业项目最终以设计数量为准进行计量。

  (4)《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的临时设施,在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计量;未单独计列的临时设施,其费用已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不单独计量。

  (5)依据甲方总工最后签认的工程数量和本合同约定单价,以不大于业主对甲方计量为原则对乙方进行计量。

  (6)本合同预留结算总价的10%作为保留金。其中:5%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保修条款规定返还;其余5%作为安全、环保、民工工资发放等的保证金,末次结算完毕后支付。

  (7)业主批准的计价款到达甲方帐户后7日内,由甲方扣除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包括保留金、甲供材料、垫付款、罚款等)后,通过银行转帐分次支付应付款。

  (8)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9)本工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计价并签订末次结算协议,办理退场手续,工程余款根据甲方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11)乙方指定为本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的签认人,负责办理计量支付手续并复核签认。

  9、工期

  (1)进场施工日期:200年月日,竣工日期:200年月日。

  (2)除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方可顺延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罚款(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额)元,乙方每提前一天奖励(可根据工程大小及重要程度确定罚款额)元。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2)业主同意的工期顺延;

  (2)因重大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

  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施工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10、材料供应、结算

  (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所用水泥、钢材、砂石料、外加剂、成品砼、防水材料、门窗及五金、饰面材料、水电暖材料、构件等(根据本协议工程所涉及材料和约定增删内容)由甲方按材料设计用量限额供应,甲供材料品种规格、供应单价详及限额比例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一览表》。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为甲方料库或料场,乙方依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当甲方将甲供材料交货地点改在工地时,双方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材料所有权即转到乙方,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关责任。乙方指定为本工程材料领用人,负责材料的领用和签认工作。甲供材料结算日期与月度计量时间同步。

  (2)除火工品外的甲供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不包含在合同单价中。材料消耗在设计用量限额以内的部分,不扣除材料款。

  (3)甲供材料消耗控制在限额以内的,按照8.1.1条规定办理;超出限额的部分,按照合同附件二约定供应单价的倍扣除材料款。(超耗部分扣款单价必须高于市场价)

  (4)甲供材料的正常合理节约部分的权益归乙方所有;非正常节约的权益归甲方所有,甲方根据实际完成数量计量(或根据设计应耗材料数量扣除乙方材料费)并追究乙方责任。

  (5)基坑开挖出的土石方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必须将其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运输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开挖单价中。

  (6)合同明确的甲供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使用,严禁自行采购,否则甲方有权认定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7)除以上材料外,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购。若其他材料需甲方供应的,按材料实际到场价提取%的业务费,费用由甲方从当期计价款中扣除。若因市场原因,甲方无法组织供应,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构成工程本体的材料,必须遵守甲方材料采购的有关规定,符合甲方合格分供方的要求,并经甲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视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无偿返工。

  (9)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10)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点,水费及水源点至作业面的管路费用由乙方解决并承担费用,水费及管路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若甲方统一供应,则水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和约定的供水单价在月度计量中扣除)

  (11)施工用电的高压线路及变压器由甲方统一架设和安装并承担费用;低压线路由乙方自行架设并承担费用;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和约定的供电单价在月度计量中扣除;乙方应自备发电机,以备停电使用;电费、自备发电机及低压线路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合同单价中。

  (12)因天气、便道等原因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进入工地,乙方应积极派出机械配合,保证材料到场,若乙方不配合造成材料短缺,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1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按工程数量有计划的从甲方料库提取甲供材料。

  (14)乙方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物设部上报下月甲供材料的书面材料计划,若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自负。

  11、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及结算

  (1)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三《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使用费根据乙方使用的台班和周转材料数量,按照合同附件三约定单价,从乙方月度计量款中扣除。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妥善保管、保养,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丢失负责赔偿。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领用人,负责领用、签认及退还工作。(关于模板:若合同单价中已包含此项费用,则应由甲方设计并代乙方采购,乙方承担费用并拥有产权;或由甲方采购,乙方租用,甲方收取租用费并拥有产权。如合同单价中未包含此项费用,则甲方应负责采购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拥有产权,但乙方应对模板的非正常损坏负责)

  (2)除9.1条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外,本工程所用其他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均有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3)乙方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四《乙方投入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

  (4)甲、乙双方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及周转材料,必须保证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5)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安全性能和状态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性能或状态不符合要求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在鉴定后3日内清理出场。

  (6)乙方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其进场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6)条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进场评估现值扣除施工期间折旧后转让给甲方,折旧标准执行“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则》及周转材料摊销”的规定。

  12、临时设施

  (1)本工程的临时设施除《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和合同条款特别说明外,均已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由乙方负责实施、维护及拆除并承担费用。

  (2)乙方临时设施的选址、规模、建设标准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划方案。乙方临时设施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临时设施投入成本进行估价,经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同意:若乙方中途退场,包含在正式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临时设施,甲方需要继续使用时,按照10.2条的临时设施成本估价和已完成价值占合同总价的比例折旧后转让给甲方;单独计量或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由乙方无偿交还甲方,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费用。

  13、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项目施工设计图及配套图纸、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技术交底书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执行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计划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

  (2)乙方应保证自己的资质和经验适合本工程,并提供合法的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工作指令负有复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或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3)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工程质量原因返工,造成工期超过本合同第7条约定者,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办理。

  14、隐蔽工程检查

  乙方应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检查工程师报检。甲方检查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检,并提请监理检查。检查合格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检查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整并重新报检。未经检查,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重检,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3、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1)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特别是要遵守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及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安全规定。

  15、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

  ①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②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复测、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变更原因影响的除外),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③负责按合同约定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④负责依据业主、监理及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必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企业现状,项目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要求以及便于现场管理制定各自部门的各项管理办法,项目部在讨论合同文本时,一些细节无法在合同中规定的,可在各项管理办法中规定。)

  (2)乙方

  ①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按照图纸、交底、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负责日常施工测量、配合监控量测及现场试验工作并及时上报资料,完成安全应急预案的准备和实施,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向甲方提供各工序的原始施工记录。

  ②对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进行复检并办理签认手续。

  ③必须提供构成工程本体的自购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

  ④自主解决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临时房屋、工棚、场地的修建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

  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保护和维护施工道路和桥梁畅通的义务,因乙方原因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及桥梁,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6、不可抗力

  在本工程的不可抗力指战争、入侵,核反应堆、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军事或非军事政变或内战,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或其它飞行物体所引起的压力波,烈度八度以上(含八度)的地震、龙卷风、台风、洪水、泥石流的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等。

  17、索赔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必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上报有关资料。

  18、违约责任

  (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工期严重滞后,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施工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3)乙方承诺和按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进场的人员、设备,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

  (4)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受到业主的黄牌警告、通报或红牌,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

  19、工程保修

  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并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在未签订退场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不得单方面停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0、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任何一方只能向仲裁委员会(建议约定在甲方机关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2、其他

  (1)除甲方责任之外,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一旦甲方有指令(基于乙方有违约事件发生的前提),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妥善保护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并保障其安全无损。因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完毕,除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保修条款待保修期满后自动终止。

  (5)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乙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