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建筑工程分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验收结论时,可以参考以下步骤和内容:


一、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1. 明确表述隐蔽工程的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例如:“经自查,本隐蔽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
  2. 说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如原材料检验合格、施工工艺符合要求、质量自检结果良好等。例如:“施工过程中,对原材料进行了严格检验,均符合质量标准。施工工艺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质量自检结果合格,具备隐蔽条件。”
  3. 给出自评结论,通常为 “自评合格,同意隐蔽”。


示例:“本分项隐蔽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良好,自评合格,同意隐蔽。”


二、监理单位验收意见


  1. 表明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的检查情况,包括是否进行了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等。例如:“经现场检查及资料审查,该隐蔽工程……”
  2. 评价隐蔽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可具体指出符合的设计要求和规范条款。例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 施工规范》中关于…… 的规定。”
  3. 说明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的验收结论,一般为 “同意隐蔽” 或 “不同意隐蔽(并说明原因及整改要求)”。


示例:“经检查,该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资料齐全,同意隐蔽。”


三、建设单位意见(如有需要)


  1. 简述建设单位对隐蔽工程的关注重点或特殊要求。
  2. 给出建设单位对隐蔽工程的验收意见,通常与监理单位意见一致或提出补充要求。


示例:“同意监理单位意见,该隐蔽工程可进行隐蔽。”


总之,验收结论应客观、准确地反映隐蔽工程的实际情况,语言简洁明了,结论明确。同时,各方应签字并注明日期,以确保验收记录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