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验收结论为不同意隐蔽时,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停止施工


  1. 立即停止对该隐蔽工程部位的进一步施工,防止问题扩大化。
  2. 在问题未解决之前,不得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二、分析问题原因


  1. 施工单位组织技术、质量等相关人员,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2. 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施工工艺、材料使用、人员操作等方面,确定问题的根源。


三、制定整改方案


  1. 根据问题原因,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包括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责任人等。
  2. 整改方案需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


四、实施整改


  1. 施工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2. 在整改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整改质量。
  3. 监理单位对整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整改工作按方案进行。


五、重新验收


  1.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重新验收申请。
  2. 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重新验收。
  3. 重新验收时,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4. 如果重新验收合格,各方签署同意隐蔽的验收结论,方可进行后续施工;如果仍不合格,继续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