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委托方与设计方按实际情况共同商定;一般情况下宜为30年;到期后,若重新进行可靠性鉴定该结构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检查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第一次检查的时间不应迟于10年
1.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及立面布置核查;若设计资料缺失,则应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绘制房屋的建筑、结构平面布置示意图和必要的剖描图和详图;
2.核查房屋的结构体系,确认石砌体承重墙体的砌筑方式和施工工艺;
3.经调查或检测,确认基础的形式和做法;
4.宜检测承重结构材料强度,当需要进行结构验算时,应检测承重结构的材料强度;
5.核查圈梁、构造柱、拉结件、支承或其他抗侧力构件布置,核查结构支承或支座构造,核查构件及其连接构造,特别应核查特殊构件(烟囪、壁龛等);
6.检测地基基础使用状况、沉降及不均匀沉降状况,对房屋编写进行量测或监测;
7.核查上部承重结构,包括构件和连接的几何参数,构件及其连接的工作状况,构件支承及支座的工作状况,构件及连接的变形、裂缝、老化及损伤状况,结构的整体牢固性;
8.核查结果的实际使用条件,包括结构上的作用(荷载),房屋内外环境,使用史,荷载史
石材抗压强度:可采用钻芯法或切割立方体试块的方法进行检测,现场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应避免振动及对原结构造成较大的损伤,芯样试件及立方体试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芯样试件的直径应为70mm,高径比为1.0+0.05;立方体试块的边长为70mm;
2芯样试件及立方体试块端面应磨平,加工质量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384;
3.根据房屋的规模,每250m3体积的砌体至少抽取一-组(3个) 石砌体墙试件和(3个)石板楼、屋盖试件进行抗压强度试验,以3个试件测值的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抗压强度的试验结果;当3个试件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之一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取中间值作为试验结果;当3个试件中最大值和最小值均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应重新取样;
4.按相关规定测试试件的抗压强度,可将直径70mm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乘以1.15的系数,换算成70mm立方体试件的抗压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