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结构的功能要求
1.安全性:
正常设计、施工和维护条件下,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而不发生破坏;
当发生爆炸、撞击、人为错误等偶然事件时,结构能保持必需的整体稳固性,不出现与起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当发生火灾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保持足够的承载力。
2.适用性:
结构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 (不产生过大的变形、裂缝、振动等);
3.耐久性:
在正常维护条件下,结构应在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满足各项
功能的要求,即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不致因混凝土的老化、钢筋锈蚀等影响使用年限);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标志
结构构件或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包括疲劳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整个结构或其中一部分作为刚体失去平衡(如倾覆等);
结构变为机动体系;
结构或构件丧失稳定(如压屈等);
结构因局部破坏而发生连续倒塌;
地基丧失承载力而破坏;
结构或构件的疲劳破坏。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标志
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
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
影响正常使用的其它特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