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地震及其破坏作用
1.地震成因和类型
地震按其产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火山地震、陷落地震、人工诱发地震和构造地震。
根据地震发生的部位,可将其划分为浅源地震(小于60km)、中源地震(震源深度为60~300km)和深源地震(震源深度大于300km)。震源深度越小,地震对地面造成的破坏性越大。我国发生的地震绝大多数属于浅源地震(震源深度在10~20km左右)。
2.常用地震术语
震源:地震发生时岩层断裂或错动产生振动的部位;
震源深度:震源至地面的垂直距离称为;
震中:震源在地表的垂直投影点称为;
震中区:地震发生时震动和破坏最大的地区称为;
震中距:受地震影响地区至震中的距离称为震中距;
等震线:在同一地震中,具有相同地震烈度地点连线。
3.地震的破坏作用
(1)地表的破坏现象
1)地裂缝
重力地裂缝:由于地面作剧烈震动而引起的惯性力超过了土的抗剪强度所致。构造地裂缝:与地质构造有关,是地壳深部断层错动延伸至地面的裂缝。
2)喷砂冒水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平原及沿海地区,地下存在埋深较浅的细砂层或粉土层时,可能发生喷砂冒水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