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层和砖组合砌体由烧结普通砖砌体、混凝土或砂浆面层以及钢筋等组成。
烧结普通砖砌体,所用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7.5,砖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10。
混凝土面层,所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宜采用C20。混凝土面层厚度应大于45mm。
砂浆面层,所用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7.5。砂浆面层厚度为30~45mm。
竖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PB235级钢筋,对于混凝土面层,亦可采用HRB335级钢筋。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30mm。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1%。受压钢筋一侧的配筋率,对砂浆面层,不宜小于0.1%;对混凝土面层,不宜小于0.2%。
箍筋的直径,不宜小于4mm及0.2倍的受压钢筋直径,并不宜大于6mm。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20倍受压钢筋的直径及500mm,并不应小于120mm。
当组合砖砌体一侧受力钢筋多于4根时,应设置附加箍筋或拉结钢筋。
对于组合砖墙,应采用穿通墙体的拉结钢筋作为箍筋,同时设置水平分布钢筋。水平分布钢筋竖向间距及拉结钢筋的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500mm。
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表13-44中的规定。受力钢筋距砖砌体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