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位于一期炼钢主厂房的北部,在主厂的4#线以
北,F 轴至E 轴之间。该部位水管廊底标高为-8.650m,结构形式
为现浇钢筋砼箱式结构;本工程按抗震烈度7 级设防;地基承载
力特征值fak=160kpa;▽±0.00m 相当于绝对标高值77.650m。本
部位水管廊于E-F 列4#线与一期地下水管廊相接,二期水管廊
距一期主厂内的3#转炉底板仅6700mm,与一期的地下水管廊通
风亭仅7500mm,距一期主厂F 列FJ3-4 基础仅6950mm;其中
3#转炉基础底标高为-6.0m;一期限地下水管廊通风亭最深处
-3.6m,最浅处+0.00m,呈斜线上升,主厂房FJ3-4 基础底标高为
-6.0m.E-F 列3#线墙皮柱基础共4 个, 基础底标高为-1.5m,水管廊
土方施工时需全部特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