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厂房主钢结构工程。
2) 厂房钢结构围护系统(含屋面板、墙面板、檩条等),工作内容包括:钢结构厂房围护系统的转化设计及优化、厂房屋面板和墙面板的制作、运输、安装(包括附件、收边、保温、天沟、落水斗、落水口、封口等),厂房屋面和墙面的支撑檩条的制作、运输、安装(包括附件)、屋面采光和通风系统(通风设备由业主提供)等。
3) 厂房外墙门窗、玻璃幕墙, 工作内容包括:材料、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电动推拉门电控、附件等。
4) 厂房屋面虹吸雨水排放系统、天车、桥架、母线槽、滑触线、弱电系统等。
在投标阶段,投标人应在其它项目清单内填报对以上各独立承包施工单位的总包管理、配合、协调、服务等费用,合同结算时不论独立发包项目的量和价有任何变化,独立发包项目可以据实调整,但独立发包项目的总包管理、配合、协调、服务费不再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将此类可能风险费用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