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材料检验
工程所用材料分主材和辅材,主材包括钢板、角钢、扁钢、钢管和油罐附件以及油漆等,辅材包括焊接材料(如焊条、焊丝和焊剂)、稀释剂等。
3.1材料进场、存放及检验
3.1.1 材料进场
材料员根据材料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并进行采购,按照计划安排及时进场。
3.2 材料存放
进场材料应按类别分区堆放,
3.3 材料检验
进场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3.3.1 工程所使用的钢材,应附有钢材材质证明书,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3.3.2 质量证明书上的炉批号应与实物相符;
3.3.3 钢材表面不得有严重锈蚀,轻微的锈蚀、麻点或划痕深度不应大于钢材厚度负偏差的1/2。
3.3.3 当对钢材质量有异议时,应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
3.3.5所有焊条、焊丝、焊剂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并符合设计要求;
3.3.6 焊接材料包装应完好,其标识与质量证明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