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一部分 高压线防护要求如下: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4~6m。第3.1.4 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 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由于现场塔吊的塔臂回转半径均覆盖高压线,且达不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3.1.2 条和第3.1.4 条规定的最小距离,《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5.2.5 条之规定。为确保正常供电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编制专项防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