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幕墙系统的设计、立面分隔、预埋件设计和幕墙构件强度计算,经设计院认可,甲方最终签准后,方可作为设计、备料、加工制作的依据,设计更改程序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手册»中有关条款.
b、复核施工合同技术要求与设计是否相符、校对施工大样图,在主材下料之前,对已经完工的建筑结构尺寸复核,按实测尺寸相应调整好施工图尺寸。
c、在型材下料之前,校对幕墙构件加工图尺寸。
d、检查预埋件是否齐全,位置是否正确,必要时采取补救措施;采用化学锚栓和膨胀螺栓时应在现场进行抗拉拔试验,经业主及监理认可后方能使用。
e、编制质量管理办法,施工中实行施工人员的自检与专业质检人员的首检与抽检相结合;施工前由技术主管向现场技术员做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本工程施工和安装的技术质量要求,按照施工作业划分的内容在施工中实施自检,并由班组长进行复查。
f、为保证现场施工顺利进行,现场技术员应及时与甲方及设
计院驻现场技术代表协调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并参加定期的工程例会;所有协调记录、会议纪要均应由四方代表(甲方、监理方、设计院方、我方)签准和留查。对于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与设计室人员联系,及时解决问题并记录归档。
g、本工程必须通过幕墙三性检测(风压变形、雨水渗漏、空气渗漏),预先提出检测方案及检测规范,经业主审定确认。
6.9 生产管理措施
对进厂各种原材料和附件进行质量检查,是否与甲方认可的样品对应,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有无出厂合格证和产地证明,对不符合有关标准的各种材料和附件实行退货。
6.9.1 铝合金型材质量控制措施:
a.检查铝合金型材的出厂合格证,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检测报告。
b.检查表面喷涂层的厚度和质量是否符合幕墙施工合同技术要求。
c.检查铝合金型材的表面平整度,断面尺寸,表面光洁度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6.9.2 钢材及五金附件质量控制措施:
a.校对进厂五金附近与合同的型号、规格、厂家是否一致,数量是否齐备,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
b.钢连接件是否有合格证,钢材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测试报告是否齐全。
c.钢连接件表面镀锌层是否完好。
6.9.3 玻璃质量控制措施:
a.玻璃到货后应从外观、性能要求、尺寸偏差等几方面进行检验。不得有妨碍透视的污点。
b.不合格品不允许使用,并相应做好记录及归类存放,不得与合格品混杂放置。
c.检查玻璃尺寸的偏差是否在允许偏差内。
d.检查玻璃的产地证书、型号及厚度、状态是否与订货合同相同。
e.校对出厂合格证书,物理性能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购货合同要求。
f.玻璃采用符合GB11614 中一等品的浮法玻璃进行加工制作,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分类及公差:中空玻璃应采用L1 类。
边长1200~2400mm 允许偏差为:+2,-2
边长2400~3500mm 允许偏差为:+2,-3
g.外观质量:夹层玻璃外观上不允许存在气泡、裂痕、缺角、夹钳印、以及爆边、磨伤、脱胶等缺陷。玻璃在钢化前完成切裁、磨边、钻孔等加工工序。
h.玻璃的周边必须经过磨边机加工,采用45。倒角,倒角尺寸不少于1mm。
i.钢化玻璃的自爆率≤0.3%,平面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0.2%;波形时≤0.1%,最大叠差:≤2mm。
j.颜色:透明和净色(以实物样板为准,业主有最终选择权)。
k.中空玻璃厚度结构:6mm 透明白玻(或LOW-E 净色)+12A+6mm透明白玻(双钢化)或更优的结构配置,其厚度保持不变。
镀膜:真空磁控阴极溅射工艺制造的低反射膜。镀膜层应在玻璃第二面或第三面(先钢化,后镀膜),镀膜玻璃色差控制:△E≤2.0(CIELAB)。玻璃的耐辐照性、耐热性、抗冲击性应符合《夹层玻璃》GB9962-88 中的有关要求。可见光透光率:30%~50%,可见光室外反射率:≤16%,遮阳系数:≤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