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开挖后,若基底地质、水文等与图纸所示不符时,承包人应根据实地钻(挖)探及土的试验资料,提出地基处理方案或加固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挖成的基坑如有扰动或毁坏,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增加开挖深度,并免费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回填至图纸规定的标高;
3、基础底面应夯实密实,地基承载力应符合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凡未达到设计承载力的基坑,不得进行基础施工;
4、夏季施工时,基底不得受水浸泡,做好防雨措施,夏季施工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三)挖好的排水设施沟槽,在铺砌之前应先进行整修,以使沟底与沟壁坚实平顺,在铺砌作业完成后,其周围地面应整平压实。期间边沟不应作为农业排灌渠道,不得已必须与排灌渠道结合时,承包人应自费处理由此带来的影响。
(四)适当加大泄水断面,防止浸泡路基,并采取加固措施,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五)地面以下的或隐蔽的工程,在未进行检验,试验并被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覆盖或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