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工作范围
广州地铁*号线Ⅰ标段的车站及与之相对应的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的施工监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的核查、电气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资质审核和抽检、设计变更、各专业之间及有关单位间的协调关系、填写监理月
报、参与设计交底、施工验收、及监理工作总结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工程范围包括Ⅲ标段车站及其相邻半个区间的所有用电设备的动力及照明配电的安装、调试。
2、监理工作内容
以监理规划为准绳,对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进行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确保电气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及投入运行。
第三章低压配电与照明工程的特点
地下铁道车站的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由于其重要性,必须为地下铁道车站提供安全可靠的供电电源,车站设备用电负荷分为三级,对于重要的用电设备场所需提供一级负荷电源,以确保供电畅通,车站降压变电所低压母线送到车站两端环控电控室的配线,一般采用密集型绝缘母线槽,其余各馈线采用电缆沿桥架敷设和电线管敷设。为此、施工监理必须认真审核电气安装工程的设计图纸,审核电气安装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电气安装工程中所用的器材及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审查主要电气材料的合格证及有关电气测试调整记录,做到质量、资料完整可信、并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