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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施工组织设计(冲孔桩)1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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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施工组织设计(冲孔桩)10p
基础采用冲孔灌注桩基础桩型为摩擦-端承桩,基础埋深18.3m,实际埋深待基坑开挖后根据地看报告和设计图纸确定。孔桩砼标号为C25。
二、施工方案
第一节 水下混凝土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
水泥、砂、石子、外加剂等原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要求,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先检验后施工,见证取样试验30%);若使用商品混凝土则需由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提供。
二、外加剂的使用
1、基本要求和内容(根据混凝土设计要求向混凝土搅拌站提出)
(1)砼用外加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泵送剂》JC473、《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混凝土膨胀剂》JC4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标准的要求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2)凡属工程使用的外加剂,必须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进行取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单。
(3)混凝土配制应根据混凝土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原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通过试验确定使用外加剂的品种与掺量。
(4)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外加剂应有专项性能检验报告。
三、混凝土配合比
1、基本要求和内容(根据混凝土设计要求向混凝土搅拌站提出需求)
(1)混凝土应按设计要求由试验室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提交配合比试验报告。当混凝土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2)混凝土配合比试配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的规定。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配制尚应满足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
(3)试配混凝土的各组成材料应经检验,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4)现场施工时的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砂、石的含水率做相应调整并做好记录。
或检验结果主要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节 水下混凝土施工要求
1、混凝土拌制
1)水下混凝土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及根据现场砂石含水率调整配合比;坍落度宜为180~220㎜;水泥用量不少于360㎏/m3。(设计要求)
2)水下混凝土的含砂率宜为40%~45%,并宜选用中粗砂;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50㎜,且不得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1/3。
3)为改善和易性和缓凝,水下混凝土宜掺外加剂。
2、灌注混凝土的导管总成:
1)导管壁厚不宜小于3㎜,直径宜为200~250㎜,导管接头处的外径应比钢筋笼的内径小100㎜以上;直径制作偏差不应超过2㎜,导管的分节长度视工艺要求确定,底管长度不宜小于2米,接头宜用法兰或双螺纹方扣快速接头。
2)导管提升时,不得挂住钢筋笼,为此可设置防护三角形加劲钣或设置锥形法兰护罩;
3)导管使用前应试拼装、试压,试水压力为0.6~1.0MPa。
4)隔水塞,外径比导管内径小20~25㎜;橡胶垫圈厚3~5㎜,直径比导管内径大5~6㎜。
5)储料斗,必须满足初灌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