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泥混凝土浇筑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协调运输与浇筑人员的配合关系,保持安全作业;施工
前应复核雨水口顶部的高程,确认符合设计规定,路面不积水。
2. 浇筑混凝土时应设电工值班,负责振动器、抹平机、切缝机等机具的电气接线、拆卸和出现电气故
障的紧急处理,保持用电安全。
3. 混凝土泵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机身应保持水平和稳定,且轮胎挡掩
牢固。作业中清洗的废水、废物应排置至规定地点,不得污染环境,不得堵塞雨污水排放设施。
4.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或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运输混凝土时,车辆进入现场后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
员必须站在车辆的安全一侧。卸料时,车辆应挡掩牢固,作业人员必须避离卸料范围。
5. 机动车、轮式机械在社会道路、公路上行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
的管理规定。
6. 使用混凝土泵车,作业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状况铺设施工现场运输道路,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道路应平整、坚实,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
(2) 道路宽度应根据现场交通量和运输车辆或行驶机械的宽度确定:汽车运输时,宽度不小于
3.5m;机动翻斗车运输时,宽度不宜小于2.5m;手推车运输不宜小于1.5m。
(3) 道路纵坡应根据运输车辆情况而定,手推车不宜陡于5%,机动车辆不宜陡于10%。
(4) 道路的圆曲线半径:机动翻斗车运输时不宜小于8m;汽车运输时不宜小于15m;板拖车运输时
不宜小于20m。
(5) 机动车道路的路面宜进行硬化处理;泵车就位地点应平坦坚实,周围无障碍物,不得停放在斜
坡上。
(6) 现场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环境状况确定车辆行驶速度,并于道路明显处设限速标志。
(7) 沿沟槽铺设道路,路边与槽边的距离应依施工荷载、土质、槽深、槽壁支护情况经验算确定,且不
得小于1.5m,并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8) 道路临近河岸、峭壁的一侧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
(9) 运输道路与社会道路、公路交叉时宜正交;在距社会道路、公路边20m处应设交通标志,并满足
相应的视距要求。
(10) 穿越各种架空管线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管线外设限高标志。
(11) 穿越建(构)筑物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建(构)筑物外设限高、宽标志。
(12) 严禁泵车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泵车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
符合表2-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