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公司承揽工程项目内压力容器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按照设计文件、现行标准规范,结合本标准编制施工方案。
2.3 设备的验收、保管
2.3.1 设备及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文件,有特殊安装要求的,还应由安装说明书。
2.3.2 设备检验时应对照装箱单及图纸仔细核对下列各项:
2.3.2.1 箱号、箱数及包装情况。
2.3.2.2 设备名称、特性(包括设备压力、试验压力、设计强度及工作介质)。
2.3.2.3 设备外形尺寸及管口方位。
2.3.2.4 设备内件、附件的规格、尺寸及数量。
2.3.2.5 表面损坏、变形及锈蚀情况。
2.3.2.6 设备的热处理状态等特殊说明。
2.3.3 参加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设备开箱检验,填写《设备验收、清点记录》且检验结果记录应由三方签字认可后办理中间交接。
2.3.4 对有防护要求的设备及附件,应按专业要求分类保管。设备配套的电气、仪表件应有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并按要求妥善保管。
2.3.5 设备开箱后应保留设备及原件上的标签,若有丢失及时补齐。
2.3.6 在设备交接时未能发现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及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解决。
2.3.7 运到现场的设备应及时安装,因故不能及时安装的设备要有防止受潮及变形的措施。所有设备口应予遮封;碳钢法兰面与加工面,应涂防锈油后以木板或塑胶盖保护;碳钢螺栓螺纹处应加防锈油保护。不锈钢及其他有色金属换热器应避免碳钢直接接触,对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如脱脂后设备等按技术文件要求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