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车间工程为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内外墙0.00以下采用240厚MU10粘土机制砖,M5水泥砂浆;±0.00以上采用非承重粘土空心专,M5混合砂浆砌筑。其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二、施工准备:
2.1 材料准备:
2.1.1 非承重粘土空心砖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规格应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2.1.2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且连续进场的为一批。
当在使用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1.3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
2.1.4 本工程配制混合砂浆时,采用砂浆王代替石灰膏,砂浆王的性能、搀量需经试验确定。
2.1.6 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2.1.7 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2.1.8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