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张拉设备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张拉作业前,结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值。
3. 预应力筋(束)必须按照设计规定的控制应力值进行张拉,严禁超控制应力张拉。
4. 施加预应力的机具设备、锚具、夹具、连接器和预应力钢丝、钢绞线或钢筋应相互匹配。
5. 预应力钢筋张拉应由具有施工经验的施工技术人员主持;张拉作业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
6. 预应力筋(束)张拉作业,应按照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顺序,分阶段、分部位对称张拉。
7. 钢丝、钢绞线、热处理钢筋和冷拉Ⅳ级钢筋,宜采用砂轮锯或切断机断料,不得采用电弧切割。
8. 穿筋(束)、张拉、灌浆等设备和量测仪表应设置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维护和标定。
9.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张拉方案,规定张拉程序、控制应力、伸长值,选择适宜的张拉机具,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