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模板宜采用标准化、系列化的组合模板,并由加工厂集中加工制作。
2. 使用QM和SZ钢支架做模板支架时,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地基应验算,必要时应加固;杆件、顶托、底托的规格应匹配;顶托和底托的螺旋丝杠插入立柱的长度不得小于丝杠全长的2/3;连接螺栓必须齐全,并紧固。
3. 连接螺栓、模板拉杆的间距、直径、根数应通过计算确定。采用附着式振动器振捣混凝土时,模板的连接螺栓应采取防螺母松动的措施。
4. 设计文件规定在池壁顶部安设栏杆时,应在池壁脚手架拆除前完成栏杆安装,并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
5. 模板及其支架支设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6. 模板及其支承体系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材料供应商、现场环境等条件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能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自重、侧压力、施工过程中的附加荷载和风荷载等。
7. 使用砖砌体做侧模时,施工前应根据槽深、土质、现场环境状况等对侧模进行验算,其强度、稳定性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砌体水泥砂浆未达到设计规定强度时,严禁侧模受外力,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槽内。
8. 模板及其支承系统应按施工设计制作,严禁擅自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