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拌和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 搅拌机运行时,严禁人员进入贮料区和卸料斗下。
(2) 作业人员向搅拌机料斗内倾倒水泥时,脚不得蹬踩料斗。
(3) 搅拌站边界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4) 手推车向搅拌机料斗内倾倒砂石料时,应设挡掩,严禁撒把倒料。
(5) 现场需机械拌和混凝土时,搅拌站应根据环境状况采取防噪音、防尘措施。
(6) 严禁在搅拌机运转时将手或木棒、工具等伸进搅拌筒或在筒口清理混凝土。
(7) 机械运转过程中,机械操作工应精神集中,严禁离岗;机械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关机、断电。
(8) 作业后应及时清理拌和场地,废水应排至规定地点,不得污染环境,不得堵塞雨污水排放设施。
(9) 需进入搅拌筒内作业时,必须先关机、断电、固锁电闸箱,并在搅拌筒外设专人监护,严禁离开岗位。
(10) 固定式搅拌机的料斗在轨道上提升(降落)时,严禁其下方有人;料斗需悬空放置时,必须将料斗固锁。
(11) 现场宜采用预拌混凝土;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机关、事业等单位人员密集区施工,不得现场机械拌和混凝土,减少噪音污染。
(12) 搅拌站机械设备的各种电气设施必须由电工引接、拆卸;作业中发现漏电征兆、缆线破损等必须立即停机、断电,由电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