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疑难问题解答(2021年版)
[2021]1234号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单位,相关管理部门:
为更好地解读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内容,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疑难问题解答》(2015年版)进行修编,编制了《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疑难问题解答》(2021年版),现予以印发,自2021年8月1日起在我市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武汉勘察设计协会反馈,以供修订时参考。
联系电话:027-85781156 电子邮箱:WKXTS_88@163.com
邮编:430015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88号15楼
2021年7月15日
第一章岩土勘察专业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中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1.2 疑难点:《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1.11-4条,“预测拟建物的变形特征”是否需进行沉降验算?《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强制性条文5.3.4条地基变形允许值在勘察报告中是否需要说明?
1.4 疑难点:《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1.20-2条,连续动力触探孔不少于3个,连续动探钻探难度大,不易实现怎么办?
1.5 疑难点:《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4.8.5条,已有资料是否包括邻近场地的水文地质资料?
1.6 疑难点:《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5.7.10条中如何根据各孔液化指数综合确定场地液化等级?液化判别勘察孔数量、孔深、测点间距如何确定?
1.7 疑难点:《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4.3.3-9条,“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依据不好掌握,目前仅有《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有划分依据,是否能按此执行?对于岩溶中等~较强发育场地,是否可根据《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2012)8.2和8.3条划分为稳定性差及适宜性差场地?
1.8 疑难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4.1.6条,一个房建项目小区设置了整体地下室,但跨越不同建筑场地类别,如主楼位于不同的建筑场地类别,地下室应该按最不利的情况采用统一建筑场地类别?主楼是否也要按最不利的情况统一采用建筑场地类别?2、《工程建设规范标准》执行中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2.3 疑难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4.1.3条,关于剪切波速的测试要求与《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规程》DB42/169-2003第6.2.5条要求不一致,如何执行?
2.4 疑难点:《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T72-2017第8.6.2条,武汉地区抗浮设防水位如何确定?《建筑地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14)11.5.3条,当场地承压水历史最高水位高于设计提供的使用阶段室外地面标高,抗浮水位是否是取此最高水位?或者还是取场地标高?按照 DB42/242-2014 提供抗浮水位,例如上层滞水可按使用阶段场地地面标高采用,勘察报告中是否需明确抗浮水位具体数值?
2.5 疑难点:《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规程》DB42/169-2003第8.3.2,规范规定,当有足够经验或充分资料时,可不采取水样,邻近场地的水分析资料能否作为依据?
3、其它方面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3.2 疑难点:用粘性土液性指数IL判定土的状态与用Ps值或N值判定土的状态存在不一致时,应如何掌握?
3.3 疑难点:基坑工程中基坑开挖深度2 倍范围内侧壁土剪切试验指标是否全部要6组?
3.4 疑难点:现地面标高与地面整平标高相差较大,应怎样实测或估算Vse?
3.5 疑难点:因建筑设计的环保对土的氡浓度有要求,勘察报告中是否应对此问题有明确说明?
3.6 疑难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3.1.1条,抗震设防类别是由设计人员确定,还是由勘察人员确定?对于非II类场地,勘察报告书是否要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第8.1和8.2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反应谱特征周期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给出调整系数和调整后的取值?
3.7 疑难点:关于抗浮锚杆参数的取值问题,目前有《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42/T159-201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建筑地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14)、《岩土锚杆设计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476-2019有规定,应使用哪本规范? 第二章建筑专业
1、消防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1.1.2 疑难点: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表5.3.1及注1,是否可认为地下设备用房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2000㎡?
1.1.3 疑难点: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5.3.4和5.4.10条,当高层住宅与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商业组合建造时,仅有1层的商业最大防火分区面积是否可按10000㎡,多层商业是否可按5000㎡控制?
1.1.7 疑难点:住宅配套商业的疏散楼梯是否必须上屋面?
1.1.8 疑难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5.4.13要求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的4.1.3要求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这些条文中的“人员密集场所”中含不含疏散楼梯,从条文及条文说明来看,不含。但是曾经有过消防审查意见,严禁将柴油发电机房和锅炉房贴邻安全出口。
1.1.9 疑难点:怎样理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5.4.12.1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地下室中部设下沉式露天开敞天井,上述设备房靠天井外墙时算不算靠外墙设置?
1.2 安全疏散和避难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1.2.3 疑难点:如果地下车库通向剪刀楼梯的两个安全出口的间距大于5m,能否作为一个防火分区的两个安全出口?湖北省有些地市的消防部门认为,剪刀楼梯只算一部楼梯,不满足消防规范。
1.2.4 疑难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5.5.17.2条规定“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此条是否仅适用于敞开楼梯间?
1.2.5 疑难点:地下非机动车库内的疏散距离是按什么规范执行?
1.2.6 疑难点:有消防机构认为,避难层兼做设备层时,避难区面积必须大于设备区面积,规范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只需要避难区面积满足疏散人数要求即可?
1.2.7 疑难点:住宅设剪刀梯时,一个楼梯直接对外,另一个楼梯通过大堂疏散出去,公共部分只有大堂一个出口,可否?另外,一层住户通过大堂这一个出口疏散,可否?
1.2.8 疑难点:建筑高度在27~54m的住宅是否可以只做一个安全出口的一个单元?
1.2.9 疑难点:此种户型核心筒是否满足要求,是算2户开向前室还是4户开向前室?
1.2.10 疑难点:食堂的厨房需开两个疏散门,其中一个通过餐厅疏散到安全出口,是否可行?
1.2.11 疑难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5.5.21.6“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的人员密度不宜小于0.75人/㎡。”此处的展览厅是否仅指围护结构内的展厅内使用面积还是像商业一样包含了疏散楼梯间、卫生间、库房等的建筑面积?在商业综合体中,中庭、休息厅等功能房间以外的区域人员密度如何确定?
1.2.12 疑难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5.5.24.6,高层医院病房楼避难间设了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后,避难间能否不靠外墙设置,不临外墙时能否不设外窗固定扇?
1.2.13 疑难点:两个层数不同建筑高度在27~54m的高层住宅相邻,中间有变形缝完全脱开,相邻山墙为防火墙,此类建筑屋面是否可以不连通?
1.2.14 疑难点:按规范住宅消防电梯前室与共用前室可以合并(即三合一前室),但是没有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这样做,希望明确。(武汉之前消防不同意做三合一前室,现在是否可行)
1.2.15 疑难点: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30条要求户门及安全出口的净宽为0.9m。请问施工图中预留门洞宽度是否按门的净宽0.9+0.15(预留门框及门扇影响)=1.05m考虑?
1.2.16 疑难点:对于设置了避难层的超高层住宅建筑,是否每户需要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5.32条设置避难房间?
1.2.17 疑难点:高层住宅连廊户型设置避难房间时,可否设置在靠内天井一侧房间?
1.3 建筑构造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1.3.2 疑难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6.2.7条“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第6.1.3.3条“变电所位于单层建筑物内或多层建筑物的一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到底是采用甲级防火门,还是采用乙级防火门。
1.3.3 疑难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6.2.7、8.1.6条均未明确消防水泵房的门的防火等级,如何确定防火要求?楼层的配电间(无变压器)的门应如何确定防火要求?
1.3.4 疑难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6.4.3.6 防烟楼梯间在首层可做扩大前室,这个扩大前室对面积和尺寸是否有限制?目前很多办公楼甲方要求将整个大堂都作为扩大前室,有时会有几百平方米。
1.3.5 疑难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6.4.14条的避难走道的要求是否只能用于地下室商业建筑?
1.3.6 疑难点:一层扩大前室的外门、楼梯间在一层的外门、楼梯间出屋面的门是否需做防火门?普通电梯机房门、消防电梯机房门、屋顶风机房的外门是否需做防火门?
1.3.7 疑难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7.2.1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外墙内保温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是否适用于住宅等非人员密集场所的厨房?
1.4.2 疑难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7.2.4条“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每层的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单层厂房、多层厂房的一层是不是也要设置救援窗口?一层外门是否可以做消防救援窗口?
1.4.3 疑难点:消防救援口是每个防火分区设置2个、这两个救援口间距不大于20m,还是每个防火分区所有外墙需要连续设置间距不大于20m的消防救援口?
1.4.4 疑难点:敞开式外廊、阳台外墙处的门窗是否可视为消防救援窗口?商业服务网点是否需设置消防救援窗口?
1.4.5 疑难点:消防救援窗中间是否允许有开启扇的型材?
1.4.6 疑难点:住宅、公建的消防电梯前室能否开普通电梯的层门?
1.4.7 疑难点:住宅塔楼的消防电梯在商业裙房是否需要停靠?
1.4.8 疑难点:公共建筑的独立消防电梯前室在首层能和疏散楼梯间扩大前室合并吗?
1.5 其它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1.5.3 疑难点: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A.0.1条第2款的定义“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此面层可否计算至结构面层?如不能,则面层厚度是否为屋面构造厚度起坡点处厚度?
1.5.4 疑难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6.0.7条规定了车库借用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间的要求。如仅住宅核心筒部分下至地下室,住宅核心筒是否属于住宅地下室,是否需要设置联通走道至安全出口?
1.5.5 疑难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6.0.4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建筑高度大于32m的汽车库应设置消防电梯。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埋深大于10m的地下汽车库需要设置消防电梯吗?
1.5.6 疑难点:《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的3.3.11条,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必须在顶部设置1㎡的固定窗。当地下室和主楼共用楼梯时,地下段是否也需要设置1㎡固定窗?有些情况地下室楼梯部分无法对外固定窗,是否可以开在前室内?
1.5.7 疑难点:部分地块用地紧张,消防登高操作场地需布置在用地红线以外或者占用城市道路才能满足规范要求,此情况是否必须征得政府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可,以确保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及与建筑之间不设置影响登高操作的高大乔木、架空管线等?2、其它设计方面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2.2 疑难点:《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5.1条规定:“住宅中作为主要通道的外廊宜作封闭外廊,并应设置可开启的窗扇”。目前武汉市利用敞开外廊做为主要通道建筑比较多,但投诉也比较多,主要问题是:敞开外廊雨雪天气容易滑倒,私密性不好,还有防盗等问题。此条文可否作为地方强制性规定严格执行?
2.3 疑难点:现在规划报批中的养老服务设施是否按老年人居住用房计算日照?
2.4 疑难点:《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1.0.4规定当建筑高度超过150m或单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大于200000㎡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外,还应组织专家对其节能设计进行专项论证。目前超高层公共建筑数量较多,是否都必须执行此条规范?
《武汉市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疑难问题解答》(2021年版) 第三章结构专业
1、地基基础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1.2 疑难点:联合基础的板面受力配筋,最小配筋按(截面面积)的0.15%,或是0.2%?
1.3 疑难点:异形承台,即承台平面非规范的标准平面,一般不能按规范公式进行配筋,如何计算?
1.4 疑难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6.1.14-2条中,其要求为“宜”,考虑到外围回填土的侧限作用,是否一定要执行?
1.5 疑难点:摩擦起主要作用的嵌岩桩,如何界定其端承型桩或摩擦型桩?
1.6 疑难点:基础设计等级和桩基设计等级的判定。《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1条规定: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的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3.1.2条规定:体型复杂且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含纯地下室)连体建筑的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两者之间的描述存在差异。对这两条规范条文的判定经常存在以下疑问:地下室和其上的主楼算不算高低层?(天然地基时高低层的层数是不计算地下室的层数)
1.7 疑难点:湖北省《鄂建文(2011)152号》提及“嵌岩桩”要用钻芯法检测,有一种理解桩嵌入软岩不叫“嵌岩桩”,也有人认为桩端进入中(或强)风化岩都叫嵌岩桩,请在规定中明确“嵌岩桩”的定义。
1.8 疑难点: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室内地坪以下没有地下室)墙柱截面与结构上部截面相同,但所处的环境,基础二a类、结构上部一类,扣除保护层厚度,基础墙柱刚度弱于上部。审查时是否要求增大基础墙柱截面?
1.9 疑难点:桩筏基础结构计算的桩土分担比例,规范无相关规定,仅软件有10%的规定,能否作为依据?
1.10 疑难点:长螺旋钻孔压灌桩的钢筋笼长度问题。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4.1.1条第2.2款,摩擦型灌注桩配筋长度不应小于2/3桩长;钢筋笼长度不满足上述要求时设计方往往以湖北省标《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14)第10.2.5条第3款应答,在桩长达20米及以上时,8米的钢筋笼长度是否欠妥?
1.11 疑难点:高层建筑基础埋深问题。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12.1.8条规定,满足该条第1款、第2款的情况下,可以不对建筑物稳定性做验算;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5.1.3条规定,任何情况下“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那么,在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12.1.8条第1款和第2款时,是否要求做稳定性验算?
1.12 疑难点: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验算范围确定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5.4.1条文说明规定,在桩端平面以下受力层范围内存在低于持力层承载力1/3的软弱下卧层,才有必要验算,实际工程存在约1/3持力层承载力的软弱下卧层,且桩底至软弱下卧层顶厚度很薄,如1~2m,不验算存在安全隐患,如何界定桩端平面以下软弱层验算范围问题。
1.13 疑难点:湖北省《鄂建办[2014]176号》通知,使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有一定的控制条件,但目前市场出现了实心方桩等新型桩型,因成本原因,广受建设单位青睐,但其受力模型应与管桩类似,实心方桩在使用时是否可以突破湖北省相关文件限制?实心预制方桩用于高层或超高层时是否需要论证?
1.14 疑难点:柱下独基是否有最大尺寸限制?
1.15 疑难点:地基规范未明确软弱下卧层判定原则,按朱炳寅所著《建筑地基基础设计方法实例及分析》中给出“基础底面以下,当土层的地基承载力低于持力层1/3时,则该土层为软弱下卧层”[《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5.4.1条],此判断依据是否可靠,能否根据承载力,压缩模量比值,或绝对差值明确天然基础设计时软弱下卧层的定义。
1.16 疑难点:多桩承台(三桩及以上)周边是否需要设置封口U型钢筋?
1.17 疑难点:当构筑物基础采用天然地基时,距离基础底面一段距离有岩溶发育的岩石层,是否需要进行施工勘察?或者基底距离岩溶发育的岩面间距多少可以不进行施工勘察?
1.18 疑难点:《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第8.1.4规定锚杆的锚固段不应设置在松散的砂土或碎石土中。松散的砂土如何理解,是否锚固段只要是在砂土中就不宜设置锚杆来抗浮?
1.19 疑难点: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手算的独立基础尺寸与软件计算的独立基础截面相差甚多,是否可按手算结果进行设计?桩承台筏板基础等也存在类似问题,电算与中南标图集规定的厚度配筋等有较大出入,电算结果能否直接采用?
1.20 疑难点:确定板式承台最小配筋率的承台高度,规范没有规定,有的设计单位取承台总高,有的设计单位取承台总高减100(因为桩顶入承台100)。建议明确。另外,在基础设计时,大直径桩桩头需进入筏板内100mm,计算桩冲切时,是否需人为把筏板减薄100mm,再带入软件计算桩冲切?
1.21 疑难点:桩基施工时对钻芯桩预埋钻芯导管,导致预埋导管的桩身段没有取芯,也无法检测桩身混凝土质量。是否有其他措施检测该部分的混凝土质量?另外,嵌岩桩采用钻芯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时是否要检测桩端基岩单轴饱和抗压强度?
1.22 疑难点:地标《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14)中第15.1.4条,抗拔桩承载力验收检验加载量由设计指定,此处有无最小值要求?如不小于1.1或1.2倍特征值?
2、地下室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2.4 疑难点:地下室顶板的厚度问题《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第4.1.7条要求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第4.8.3条要求地下工程种植顶板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最大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但是设计单位提出地下室顶板如果已经由建筑专业采取了足够的防水处理,地下室顶板的厚度能否仅满足把地下室顶板作为嵌固端的180mm的要求,并且地下室顶板和侧墙的最大裂缝宽度能否放宽到0.3mm?
2.5 疑难点:江苏省地基规范规定,确定桩基数量时,取上部结构恒载加活载,可扣除枯水位水浮力。例如高层建筑恒载加活载10000吨,枯水位水浮力2000吨,则可按8000吨确定桩基础的桩数。在湖北如此设计是否可行?
2.6 疑难点:关于地下室抗浮水位标高,部分地勘取周边道路排水沟的最低点,是否正确?按该值进行抗浮设计,是否偏不安全?
2.7 疑难点:地下室底板直接落在持力层上,地下水位较低,一般勘察报告中的地下室抗浮水位设置在室外地面处,地下室外周回填土设计要求按规范回填,在设计选取抗浮水位为何处时,既能确保安全,又能较经济?
2.8 疑难点:湖北省地标《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14)第11.4.5-3条中,最小配筋率是否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第8.5.1条注2的规定,取0.15和45ft/fy的较大值?
2.9 疑难点:目前多数大地下室均采用桩承台+防水板或独立基础+防水板,按要求防水板应仅承担水浮力而不承担土反力作用,故一般应在防水板下设聚苯板或砂垫层确保防水板在上部荷载作用下的变形,但目前几乎所有项目都未按此实施,是否应制定关于防水板设计的相应措施?
2.10 疑难点:参与侧向刚度计算的地下室水池墙、地下室外墙等墙体是否需要设置边缘构件?为提高地下室侧向刚度在主体外的地库范围增加的墙是否需要设置边缘构件?
2.11 疑难点:湖北省地标地下室等超长结构一般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和抗裂纤维防水剂的设计要求,该要求是否是必选项?
2.12 疑难点:《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42/242-2014)第11.5.3-4 规定:“抗拔构件抗浮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5,抗拔构件应满足抗裂要求。”此处的“抗浮稳定安全系数”不明确且可能存在不同解释,请予具体说明。3、结构设计计算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3.2 疑难点:非结构性构件计算是否一定要按等效侧力法(计算结构此荷载很大)
3.3 疑难点:在电算计算总信息的风荷载计算中,采用程序内定的结构基本周期T1是否可行?
3.4 疑难点:扭转周期与平动周期的比值要求,是否对两个主轴方向平动为主的振型都要考虑?
3.5 疑难点: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入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明显不对称”如何定量判断?
3.6 疑难点:框架-剪力墙结构的计算模型中,框架梁与剪力墙大量采用铰接,是否可行?
3.7 疑难点: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15度时,应分别计算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若斜交抗侧力构件数量很少(如局部小墙段、或仅有个别斜交框架)是否也应计算?
3.8 疑难点:偶然偏心与双向地震的扭转作用是否能同时考虑?
3.9 疑难点:多层框架结构是否需要满足周期比的要求?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3.4.1条(强条)条文说明“扭转周期比大于0.9则抗扭刚度弱,判断为不规则结构”,而多层结构中经常出现扭转周期比大于0.9且不易调整,请问多层结构如何控制?
3.10 疑难点:是否当位移比和周期比满足规范要求时,可以不必理会所谓刚度中心和质量中心重合的问题?
3.11 疑难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3.4.5条对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的位移比作了规定,对屋顶的塔楼、构架等的位移比应如何把握,是否可以略超?
3.12 疑难点:风荷载计算时,对于架空层,风荷载是否可不考虑或折减?
3.13 疑难点:模型计算时,如何判断结构是否为扭转效应明显,能否仅以偶然偏心作用下的位移比不超过1.20为判别标准?
3.14 疑难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9.2.3条,框筒结构(含超限高层)周边柱间必须设置框架梁。由于建筑方案追求立面要求,对底部局部楼层(如门厅1层或2层)少数跨柱间没有设置框架梁是否可行。部分切角框筒结构在切角处不设外框梁,对抗震不利。
3.15 疑难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10.2.7条、10.2.10条,对局部梁上托柱,比如地下室顶板梁上托柱,支撑1~2层裙房;塔楼顶部楼层梁上托柱,支撑1~2层主体或者小屋面等,是否要按转换构件要求。
3.16 疑难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10.2.7第10.2.10条是针对高层建筑中托柱(墙)的转换梁、转换柱设计提出的强制性条文,但目前尚存在较为复杂的多层公共建筑或功能复杂的地下室亦存在转换梁、转换柱,其配筋构造如何执行?4、高层嵌固部位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4.2 疑难点:上部结构嵌固端选在地下室顶板以下的楼层或基础顶面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4.3 疑难点:当高层建筑设置二层地下室,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时,地下室顶板是否按大底盘考虑?
4.4 疑难点:在6度区的剪力墙结构,高度80米是三、四抗震等级的分界点,构造措施完全不同,结构的嵌固端有取地下室顶板或底板的,80米是从嵌固端算起,还是从地下室顶面或是室外地面算起,规范没给出明确的解释。
4.5 疑难点:若地下室三面有土、一面临空时,当主楼地下相关范围侧向高度与地上侧向刚度比大于2时,地下室顶板是否可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
5、上部构造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5.2 疑难点:约束边缘构件的阴影部分,强调必须采用箍筋,能否采用连续多个单肢箍(拉筋)?
5.3 疑难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6.3.11条是“剪跨比不大于2”,对于未提供框架柱剪跨比的,是否都按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来判断?
5.4 疑难点:临街高层住宅,商业的层高高,与之相连的住宅层高低,一般是二层商业与三层住宅顶齐平,前半部分二层,后半部分三层,设计错层的问题,错多少规范可以允许?如何把握?
5.5 疑难点:建筑物凸凹尺寸的判断建筑物平面凹凸尺寸比例计算,挑出的部分(例如阳台)是否不予考虑,只以竖向抗侧力构件的外轮廓线进行计算。竖向体型收进结构的认定,如果遇到下图所示情况时,缩进比例以那个边为准?是否判断为竖向体型收进结构?
5.7 疑难点:地上地下柱配筋的比例问题。规范规定如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柱截面每侧纵向钢筋不应小于地上一层柱对应纵向钢筋的1.1倍。但是有设计院提出此条规定pkpm计算软件中已经考虑了。在实际设计中可能考虑到结构安全或者施工方便,把地上一层柱的配筋进行适当放大,使地上一层柱的配筋与地下一层柱配筋相同,此时可以满足规范的规定。而审图单位认为这种说法在审图过程中无法判断地下一层的柱子钢筋是否已经放大,并且规范规定的这种做法完全是构造性的做法,必须满足规范的规定。这两种意见哪种正确?
5.8 疑难点:剪力墙边缘构件纵向钢筋配筋率和直径是否需要分别都要满足规范规定?
5.9 疑难点:框架梁箍筋直径是否可按加密区和非加密区采用不同的直径?如一级抗震等级,加密区采用10mm直径,非加密区采用8mm直径。
5.10 疑难点:《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8.1.3条规定···采取措施后伸缩缝最大间距可适当增大。可增大到什么程度?(武汉地区可取表8.1.1的几倍?地上结构与地下的差异?)
5.11 疑难点:《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11.4.12条第3款中黑体字要求,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应符合本条第2款一级抗震等级的要求。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6.3.7条第2款及《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6.4.3条第2款,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问题:箍筋间距是否需要满足混规中一级抗震等级的要求?楼梯间内部设置的楼层至休息平台处的梯柱一般均为短柱,是否需要按混规要求的一级抗震等级要求进行设计?
5.12 疑难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10.2.7条第1款:转换梁上、下部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非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0.3%;抗震设计时,特一、一和二级分别不应小于0.6%、0.5%和0.4%。请问转换梁的通长筋是否需要满足此最小配筋率?
5.13 疑难点:女儿墙受风荷载按受弯构件计算是否按悬臂受弯构件控制配筋率?构造线条悬挑板(如板厚100mm、200mm、300mm,悬挑长度100~200mm以内)配筋率是否可以不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8.5.1条最小配筋率控制?是否按第8.5.3条的少筋构件计算配筋率?6、高层剪力墙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6.2 疑难点:楼面梁支承在剪力墙上,平面外刚接如何判定。一端与梁连,一端与剪力墙(核心筒)平面外铰接相连的梁是否可按L编号及设计。
6.3 疑难点:框架-剪力墙(核心筒)结构,框架与剪力墙抗震等级不同时,对于一端与剪力墙相连、另一端与框架柱相连的“框架”梁,其抗震等级如何确定?
6.4 疑难点:高层剪力墙结构落地外围剪力墙外侧底层在地下室顶板以上有0.5m~1.4m的填土层,此处为二a类环境,设计底部剪力墙与上层剪力墙同厚,按上部一类环境计算配筋。扣除保护层厚度,底层剪力墙截面弱于上部。按规范底层应为加强区,审查时是否要求增大底层剪力墙截面?
6.5 疑难点:现行抗规和混凝土高规均要求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并下延至嵌固端。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部分设计单位对地下室剪力墙不设置约束边缘构件,仅将上部边缘构件纵筋往地下室贯通。但抗震规范组的解释要求地下室应设置约束边缘构件。(见《建筑结构》杂志2011年第3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疑问解答(四)第33条)。另外,广东省颁布的《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5-92-2013第7.1.4(3)条宜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地下一层剪力墙是否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6.6 疑难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6.4.4.3条与《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2.18条剪力墙竖向分布筋最小直径要求不一致(d=8、10mm),如何执行?
6.7 疑难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1.8条,短肢剪力墙指截面尺寸不大于300mm,稍超过300mm是否算短肢剪力墙?
6.8 疑难点:楼梯踏步与剪力墙浇筑成整体,踏步平板水平钢筋锚入墙身,可否作为剪力墙的侧向支撑,以减少墙体稳定计算高度?如可行,是否形成错层?
6.9 疑难点:剪力墙连梁梁宽小于剪力墙的厚度是否可行?
6.10 疑难点:短肢剪力墙纵向钢筋集中在边缘构件中,墙身可否仍按一般剪力墙配筋?
6.11 疑难点:剪力墙端柱,模型按框架柱输入柱子,但实际不满足规范2倍墙厚的要求(例如墙厚350,端柱700×650),绘制边缘构件时,柱子按L型翼墙即可还是仍需满足框架柱的有关规定?
6.12 疑难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1.7条:当墙肢的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不大于4时,宜按框架柱进行截面设计。L形剪力墙的翼墙是否也要按此条执行。
6.13 疑难点:狭长连廊的结构该如何加强,板厚最少取多少,板的钢筋该如何加强?有专家提出加大连廊长度方向的刚度,梁配筋增设抗扭钢筋,加大连廊长度方向板筋,请明确连廊板的加强措施?
6.14 疑难点:在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设计时,碰到如下情况时,即墙肢中部平面外有较长墙肢时(如图),角部约束边缘构件的Lc长度是根据哪个墙肢长度来取值,L1或L2?
6.15 疑难点:带E的抗震钢筋的使用范围,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及边缘构件的钢筋是否使用带E的抗震钢筋?
6.16 疑难点:约束及构造边缘构件竖向钢筋的水平间距有无限值,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混凝土结构)》中第5.3.8标注3中不宜大于200mm,或是否满足≤300即可?
6.17 疑难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2.19……端开间纵向剪力墙和端山墙与顶层剪力墙、长矩形平面房屋的楼电梯间是平行关系,同属于温度应力较大部位。但某些参考书将端山墙和纵向剪力墙端开间解释为长矩形平面房屋的端山墙和纵向剪力墙的端开间,对规范的此条文应该如何理解?
6.18 疑难点: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第6.1.1规定,6度设防时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为130m,但目前此类工程的房屋高度一般宜控制在100m以下已成业内共识,部分省市(如上海市)已发文明确规定。建议武汉市对该类工程的最大适用高度予以明文控制(或降低装配率的要求)。
6.19 疑难点:剪力墙结构有出屋面的柱或LZ,形状为L形或一字形时,是否需要按照异形柱规范中的规定的异形柱最小配筋率要求进行设计还是柱的设计满足高规中关于柱的相关设计要求即可。
6.20 疑难点:高层建筑的高宽比大大超出规范限值条件。7、框架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7.2 疑难点:三级以上框架及楼梯斜撑应用抗震钢筋,框架-剪力墙结构中三级以上的框架是否也要使用抗震钢筋?这种结构的楼梯斜撑是否使用抗震钢筋?
7.3 疑难点:穿层柱的定义不清楚,柱在一个方向有拉接,是否可不算穿层柱?
7.4 疑难点:异形柱箍筋加密区间距7d,d是仅指受力钢筋还是包括构造钢筋?
7.5 疑难点: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7.2.16-2条的情况下,端柱构造(最小配筋率)按纯框架柱要求还是按框架-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架柱要求?
7.6 疑难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6.3.9-1-4条及《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6.4.6-4条中因填充墙形成的短柱如何界定,有窗下墙的窗间柱是否属于此范围?
7.7 疑难点:单层乙类建筑可否采用单跨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6.1.5条。
7.8 疑难点:多层框架结构:当偏心距大于柱截面在该方向宽度的1/4时,梁柱节点除计算外是否应设水平加腋。
7.9 疑难点:《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6G101-1)P27页表4.2.2条注3指出“当非框架梁L,井字梁JZL端支座上部纵筋为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在梁代号后加g”,充分利用如何界定?是否支座计算结果非0均应按Lg编号?计算结果为0,仅构造配筋时,按L编号?
7.10 疑难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3.9.2条规定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应采用抗震钢筋,即钢筋带“E”,若楼梯设置滑动支座与主体结构脱开,楼梯是否还需采用抗震钢筋?
7.11 疑难点:《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第11.3.6规定……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数值应增大2mm。关于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版)第7.2.3条与第8.5.1条分别给出了不同的计算式。计算2%时,按哪个公式计算,各参考书也说法不一。计算2%时究竟按哪个公式请明确。
7.12 疑难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6.3.2条,梁端加密区箍筋最大间距8d,这里的纵筋直径d是指支座筋的直径还是全跨纵筋直径?比如跨中筋直径12mm与支座筋直径20mm搭接连接,加密区最大间距8d怎么要求?
7.13 疑难点:屋面伸出的风井是否需要用框架结构,部分用的砌体结构是否可行?
8、砌体和钢结构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8.2 疑难点:砖混结构,底层外纵墙开大洞口形成门面是否为框架与砖混混用,这种结构是否可用?
8.3 疑难点:砖混结构,每层同一位置局部横墙拿掉,用框架代替,形成壁柱,是否可以?
8.4 疑难点:单层砌体结构的合理层高,是否要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7.1.3条的规定?
8.5 疑难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7.1.7条第2款:砌体结构中,纵横向砌体抗震墙应上下连续,实际工程中,底部局部设有大开间,是否采取结构措施后可放宽?
8.6 疑难点:轻钢结构钢梁腹板高厚比大于80εk(εk为钢号修正系数),是否应按《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第6.3.2条设置横向加劲肋?
8.7 疑难点:现行《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规定:有驾驶室、大于15吨的桥吊厂房应在屋盖边缘设置纵向支撑。请问能否以较大的系杆或设置上下间距不大的两系杆代替?
8.8 疑难点:门式刚架结构在设计过程中由于功能需求需要抽柱(中柱或边柱),抽掉中柱或边柱后刚架的间距超过了《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第5.2.2条的6~9m的要求,相应的结构是按照普钢设计还是轻钢结构设计?
8.9 疑难点:结构应根据其形式、组成和荷载的不同情况,设置可靠的空间稳定的支撑系统。怎样才算可靠稳定的支撑系统?二跨门式刚架30+21m,柱有三排、刚架斜梁只有二边坡,设计在柱顶、斜梁变坡顶设有纵向刚性系杆。刚架最低处高10m,抗风柱设计为摇摆柱,柱顶传递给刚架梁的集中风力较大,抗风柱的位置没有刚性系杆,靠檩条传递风载,我只是要求调整檩条布置,在抗风柱处有檩条,有效?对应抗风柱加设系杆传递风载及地震作用?
8.10 疑难点:混凝土柱上为轻钢屋盖的建筑,怎样保证其水平推力的传递?
8.11 疑难点:门式刚架结构中隅撑与钢梁的连接,目前工地现场实际都采用了连接板的方式同时与腹板下部和下翼缘连接,是否可行?
9、其它方面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9.2 疑难点:《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表5.1.1第8项消防车荷载取值。当板跨≥6米时,消防车荷载取20kN/㎡,当双向板跨≥3米时取35kN/㎡。对板设计时消防车荷载如此取值是合理的;但对框架梁设计,荷载与次梁的布置与板跨没有关系,例如8m×8m柱网的框架梁,无论设置一道次梁、两道次梁、无次梁三种情况,对框架主梁受力应该没有变化。但按荷载规范无次梁的框架消防车荷载取20kN/㎡,有次梁的,却要取35kN/㎡。因此对框架受力,应以柱网尺寸确定消防车荷载,而不以板跨确定荷载。
9.3 疑难点:在结构设计说明中一般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第3.9.2-2-2条的规定写明了材料的质量要求:“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在现行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第5.2.3条规定,对满足以上要求的钢筋为便于识别,在钢筋上打上“HRB335E,HRB400E,HRB500E”等带“E”的字样,并作为强条来执行。有的检查组提出在设计文件中不按 GB50204-2015施工规范中第5.2.3条要求进行文字说明的,按违反强条处理。
9.4 疑难点:地下室抗浮稳定性验算,当按抗浮水位复核时,是否满足0.9G>Fw?
9.5 疑难点:幕墙层高过大者,往往要求在半层处加设支座,以减小立柱的跨度。对于该支座的风荷载计算方法,目前有两种不同看法:一种是主张直接采用幕墙立柱的支座反力;另一种是主张按主体结构的算法,即风荷载体型系数取0.8,且不乘阵风系数,两种计算结果可相差一倍以上,哪种看法正确?
9.6 疑难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3.0.1条指出“区段是指防震缝分开的单元”,用防震缝划分单元不合理,应按人流密集消防疏散来划分,参见朱丙寅《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应用与分析》第25页。上海、北京多数设计单位均按人流密集程度划分,而不按防震缝划分。
9.7 疑难点:超限结构的判定在实际图审过程中存在一些特殊的结构形式,而这种结构形式在规范上找不到审查的依据,此时能否判定为超限结构,并报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存在一些争执,具体情况如下:
9.8 疑难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已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规定提高至重点设防类(乙类),且已按《市城建委关于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等文件的补充通知》(武城建[2016]236 号)和《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中震防发[2009]49号)的要求提高了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是否还需按《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附录A.1.1条的要求,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定为一级,结构重要性系数γ0取1.1?
9.9 疑难点:武汉市超限高层住宅越来越多,是否可以根据已有的设计经验,出台相应的超限高层住宅结构设计控制措施,并在施工图审查中完善落实性能化设计的成果,而不能仅为了满足超限审查而做一份超限报告。
9.10 疑难点:请明确结构装配式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
9.11 疑难点:某大跨空间网格结构,跨度为90mx125m,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是否应判断为超限?是否可以按短向90m跨度确定为不超限?
9.12 疑难点:超长结构是否全部楼板均设置抗温度应力钢筋?
9.13 疑难点:楼梯梯柱最小截面边长能否采用200mm,如200x400或200x500?
9.14 疑难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5.1.4条中,“20万人口以上城镇”及“7度及以上”,这两个条件是要分别满足还是同时满足才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呢?不好把握。
9.15 疑难点:设计的基础型式与地勘报告不一致时,地勘单位出具修改联系单,是否一定需地勘图审同意、并加盖审图章。
9.16 疑难点:武汉市关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法规文件有哪些。
9.17 疑难点:武汉市的四个法规文件要点是什么。
9.18 疑难点:武汉市域内与抗震设防烈度对应的设计地震加速度及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如何计算?
9.19 疑难点:采用武汉市域内规定的设计地震动参数,III、IV类场地是否还需要适当提高水平地震的剪重比限值。
9.20 疑难点:对武汉市域内III、IV类场地上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建筑工程,如何提高一档确定地震动参数。
9.21 疑难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应注意的问题。
9.22 疑难点:超限高层建筑修改后如何确定是否需要重新审查。
第四章给排水专业
1、给排水工程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1.1 疑难点:《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4.4.2.1条,与排水管道相连的通气管可否穿越卧室?
1.2 疑难点:《建筑給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4.4.2.4条,排水横管不得布置在食堂、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和备餐的上方。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3 疑难点:《建筑給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6.5.6条,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严禁在浴室内安装直接排气式热气热水器等在使用空间内积聚有害气体的加热设备。
1.4 疑难点:按《建筑給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3.1.2条、《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第7.1.7条,对于“自备水源”的定义较模糊,厂区供水设计通常模式为:市政自来水→倒流防止器→厂区生活+消防+生产供水管网→各用水终端,水压水量不足时,通常加设水量水压调节设施如水池+泵房临时增压系统、水泵+高位水箱、高位水塔调节系统、市政自来水管网+高位水箱、高位水塔调节系统等,这些水量水压调节设施是否是自备水源,为了有效利用市政管网自然水头有效节能,市政自来水管道通过防倒流设施与调压设施后管网连接是否违规?建议采取措施:明确“自备水源”准确定义,列举包含范畴明细。
1.5 疑难点:按《建筑給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3.13.1条,污水管道排水检查井是按污水处理构筑物还是按污水管道考虑?
1.6 疑难点:按《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2.8 条淋浴器和洗衣机附近设有蹲便器的房间,是否可以不用设地漏?
1.7 疑难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8.3.9(8)其它特殊重要设备室如何界定?高层建筑室外单独建造的配电房是否设气体灭火系统?
1.8 疑难点: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9.2.3条第1款:计算排水泵集水井的有效容积是按启、停泵水位还是按井深确定?
1.9 疑难点:按《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CJ/T164-2014)5.2.4.1的规定。坐便器用水量等级最高为5L。在设计文件中“节水型坐便器采用不大于6升的冲洗水箱”的表述是否满足节水要求?
1.10 疑难点:室外停车场是否需配置灭火器?
1.11 疑难点:按《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3.6.6,屋顶水泵房是否能设置在住宅卧室上方?
1.12 疑难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8.2.4,人员密集场所如何界定?
1.13 疑难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8.3.1,设有自喷灭火系统的厂房,厂房内卫生间是否也必须设置喷头?
1.14 疑难点:商业街的商铺消火栓,在同一防火分区时,是否可以向隔壁商铺借用或内楼梯商铺上、下层借用?
1.15 疑难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8.3.3条规定,自动扶梯底部是指一层底部还是所有底部不明确?
1.16 疑难点:屋顶消防水箱36m³,分为两个屋顶布置,是否合理?
1.17 疑难点:双立管双栓能不能用?
1.18 疑难点:如何解决阳台洗衣机排水造成雨、污水管渠混接问题?
1.19 疑难点:超高层建筑电梯机房消防采用何种消防措施?
1.20 疑难点:住宅底部的物业管理用房等的消火栓如何设置?
《武汉市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疑难问题解答》(2021年版) 第五章电气专业
1、供配电系统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1.2 疑难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6条。消防用电设备的专用供电回路的电源应取自何处?
1.3 疑难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8条。消防风机等双电源切换,应设在何处?
1.4 疑难点:《通1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第2.3.1条:“交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的保护”。(强条)第2.3.6-3条:“当电动机的短路保护器件满足接地故障的保护要求时,应采用短路保护器件兼作接地故障的保护”。
1.5 疑难点:为什么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建筑物总配电箱起供电给本建筑内的其它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
1.6 疑难点: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7.3条强条中规定:“每套住宅应设置户配电箱,其电源总开关装置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而在该规范的第8.7.2.6条中对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仅要求:“应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或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并未要求设四极开关,为什么?
2、电气消防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2.2 疑难点: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1.3条。是否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均应设置?
2.3 疑难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5.1.2条中第4点:“系统中任一常用加压送风口开启时,加压风机应能自动启动”。是指送风口通过硬接线与风机连锁启动,还是指在联动控制器上自动控制即可。
2.4 疑难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8.4.3条,是否包括柴油发电机及其储油间,判断依据是什么?
一般也可由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报警控制器组成一个独立的子系统。电源可采用DC24伏或就地获取可靠电源,采用总线制或多线制均可。住宅建筑内厨房多采用此法。我们理解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4.3条强条的条文解释中:”不包括住宅建筑内的厨房“是指不可直接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因此该解释不能作为住宅厨房可不设可燃气体报警的依据。住宅厨房应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2013中的第7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应用过程中保护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分A,B,C,D类后,先选择相应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再根据该规范的第7.3.2条规定进行设计。
2.5 疑难点:为什么超高层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2.6 疑难点:关于托老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问题。
3、电气照明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3.2 疑难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1条。工业建筑(如大型医药净化车间)的技术夹层一般层高1.8m,建筑面积又较大(经常在3000~4000㎡以上)且又无疏散走道,其应急疏散照明应如何设置?
3.3 疑难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1.4条。外走廊是否需要设置?
3.4 疑难点:关于住宅应急照明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注意事项。
3.5 疑难点:关于住宅的应急照明和普通照明干线分支严禁采用绝缘穿刺线夹的问题。
4、其它方面设计常见疑难问题解
4.2 疑难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3.9条。按照公安部公消[2007]226号文第五条,高层民用地下室配电房属“特殊重要设备室”但消防主体是水道专业,电气专业又缺设计任务联系单,该如何确保执行该强条。
4.3 疑难点:如何正确选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简称RCD)
4.4 疑难点: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防触电的漏电保护等安全问题。
4.5 疑难点:关于不属于消防设备的送风机能否在消防动力总箱中混配的问题。
4.6 疑难点:为什么对于工业建筑、锅炉房、事故通风的通风机应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开关?
4.7 疑难点:托儿所、幼儿园的紫外线杀菌灯的控制和防误开措施。
4.8 疑难点:关于爆炸环境的电气设计。
4.9 疑难点:关于在电缆竖井中选择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相关问题。
4.10 疑难点:为什么安装在屋面的箱体,或用电设备安装于屋面,其配电箱内的电源开关侧要安装II级试验的浪涌保护器?
第六章暖通专业
1.2 疑难点:建筑首层大堂具有扩大前室功能时,是按前室要求设置防烟系统还是按大
1.3 疑难点:当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时,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最高一层楼梯空间是斜面时,此最高部位是指该楼梯间的最高点?还是该楼梯间的最高一层?
1.4 疑难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3.7条“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第4.4.7条“机械排烟系统应采用管道排烟,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地下室排烟风机出口通过土建风道出烟、加压风机进口通过土建风道取风是否可行?对于多个系统共用一个风井是否允许?
1.5 疑难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2.3条“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住宅建筑中设有室内敞开楼梯的2层商铺,在什么情况下楼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应设挡烟垂壁?
1.6 疑难点:厂房内的辅房,功能比较复杂,有的房间是人经常停留,但是属于生产性质,不属于办公用房,有的属于办公、生活性质,有的属于两者的结合,兼具生产和办公等。请问这些房间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5.3条民用建筑标准来设置排烟设施还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5.2条厂房或仓库标准来设置排烟设施?
1.7 疑难点:厂房(仓库)的疏散走道以及其配套办公等民用场所设置的内走道,请问这些内走道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5.2条执行还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5.3条执行?
1.8 疑难点:工业建筑中,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室外耐候性能(耐腐蚀、抗强风、抗暴雨等性能)的屋顶式消防排烟风机可否直接设置于屋顶?
1.9 疑难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1.5条第2款: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第3款: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1.10 疑难点:自然通风、自然排烟等内容暖通专业是否应在设计说明和施工图中表示出来?
1.11 疑难点:避难层中是否允许满足耐火极限要求的排烟管道穿过其避难区?
1.12 疑难点:通风与排烟合用的地下车库排烟(风)或一个排烟系统担负多个防烟分区排烟时,采用常开百叶风口时,各防烟分区排烟防火阀加百叶风口是否可行(无排烟阀)?
1.13 疑难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5.1条,建筑面积小于500㎡的房间指地上房间还是包含地下房间?对于面积小于500㎡,高度大于6m的房间是否应设置补风?地下室补风是按照防烟分区补风还是仅对走道补风?补风量如何确定?
1.14 疑难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6.3.3条,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设置自然排烟但分为多个防烟分区时,是在一个防烟分区两端或二侧设2㎡的自然排烟窗还是可以对整个走道两端或二侧设2㎡的自然排烟窗即可。
1.15 疑难点:《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3.2.1条是否仅对地上楼梯有效?
1.16 疑难点: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第4.2.4条,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防烟分区的长度不应大于60m。当走道局部区域宽度超过2.5m时(如标准层走道含局部电梯厅等情况),是否可按60m长度划分防烟分区?对于环形内走道,划分防烟分区时,其长边长度如何取值?
1.17 疑难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第6.0.4条:变配电的通风系统,排风口宜设在防火区的下部并直通室外。此处是黑体字,属于强条,可是却用了比较灵活的“宜”字,如何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