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5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7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8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