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检复验,根据相关标准及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两大类。其中,检验批、分项、分部和隐蔽工程验收为过程验收。
二、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的基础上,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等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并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
三、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自检验收合格后,填写好隐蔽验收后,在填写好隐蔽验收记录相应的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等表格,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验收申请,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等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并在“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后方可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