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试验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中第3.0.3条明确规定:“建筑(设)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当建筑(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可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分包单位按合同确定的施工范围各负其责”。
2、(1)项目部根据工程检测试验的需求及地方有关规定,选择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见证试验等检测项目的检测任务,签订合同后报分公司、监理、监督等单位备案。
(2)项目总工组织相关人员建立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建立现场试验室、编制检测试验计划(含见证取样及送检计划),并负责检测试验计划的调整。
(3)项目经理部在工程施工阶段由项目试验员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进场材料、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进行检测试验。主要环节包括试样制取与标识、试样台账建立、试验委托单(含见证记录)填写、审核、试样送检、检测试验报告获取、检测试验报告结论核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