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中的附图(表)可放在正文中的相应位置,亦可放在正文后边,应按照一定的顺序,逐个编号,编号应与正文中的引用对应。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上述单位现场技术负责人编制,企业或项目部上一级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特殊、复杂的工程,其施工方案的编制由现场技术负责人会同企业相关技术负责人负责、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