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是由建筑、结构、机电、装修四个子系统组成,它们各自既是一个完整独立存在的子系统,又共同构成一个更大的系统(建筑工程)。
设计、加工、装配要三位一体,实现从设计开始到房子建成的全过程的可装配性。设计必须坚持标准化,设计的产品要便于加工和装配。运输、堆放、装配都要标准化,否则就搞不好,要费时费工,不能发挥装配式建筑的优势。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中采用专用定型产品时,专用定型产品及施工操作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及产品应用技术手册的规定。
2.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灌浆料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3.采用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时,应采用水泥基灌浆料,灌浆料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4.预制构件进场前,应对构件生产单位设置的构件编号、构件标识进行验收。
5.预制构件进场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同条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应小于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
6.预制构件进场时,应符合附录表B.0.1-1~表B.0.1-4的规定。预制构件有粗糙面时,与预制构件粗糙面相关的尺寸允许偏差可放宽1.5倍。
7.采用装饰、保温一体化等技术体系生产的预制部品、构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8.预制构件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按规格、品种、使用部位、吊装顺序分类设置存放场地。存放场地宜设置在塔式起重机有效起重范围内,并设置通道。
9.预制墙板可采用插放或靠放的方式,堆放工具或支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并支垫稳固。采用靠放方式时,预制外墙板宜对称靠放、饰面朝外,且与地面倾斜角度不宜小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