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阐述了高密度住宅景观的特点,明确了高密度住宅景观的分区设计原则和专项设计原则,并配以实景实例进行示范说明。
高密度住宅,主要指住宅品类中的高层、小高层产品。按照建筑业相关规范,本导则将7-11层的楼房称为小高层,11 层以上的楼房称为高层。
景观设计应给人带来良好的空间体验。高密度住宅产品需要在空间的塑造和空间表情中高度重视空间的价值感与体验性。运用规整、轴线、序列等手法营造中心花园崇高、恒久、仪式感强的空间品质;通过收与放、露与藏、自由与放松等手法营造组团花园舒适、宜人的环境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