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适用范围:
(a)9层及9层以下居住建筑(包括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任一层面积≤650m2或任一户门至安全出口≤15m,可设一部开敞楼梯。
超6层或超500m2应设封闭楼梯间,户门乙级防火门时可设开敞楼梯。
另6层住宅入口楼面离室外地坪≤16m,可不设电梯;若超过16m则应设电梯。
不计入建筑层数的情况: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高出室外地坪≤1.5m;
——建筑底部层高≤2.2m的自行车库、储物间、架空层等;
——住宅顶部二层复式住宅按一层计,其他楼层复式住宅和顶部三层复式住宅则计入层数;
——建筑屋顶局部突出的楼梯间、电梯机房、设备房等(其面积应占屋顶面积1/4以内)
(b)地下、半地下建筑
地下、半地下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规”适用范围为高层建筑及其裙房,即高层建筑的地下建筑仍按“建规”执行。
(c)建筑高度计算 坡屋面——应为室外地坪到其檐口的高度; 平屋面——应为室外地坪到其屋面层的高度。
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不建议定为一级,三级和四级很少采用。① 非承重外墙不燃烧体1小时,不设砖墙的铝材、石材幕墙不符合规范要求。② 疏散走道两侧隔墙不燃烧体1小时,办公楼走道两侧采用玻璃隔墙不符合规范要求。③ 柱:(一级)不燃烧体3小时,而(二级)不燃烧体2.5小时。 表8所列:钢筋混凝土柱200×400/2.7小时和200×500/3小时;钢柱--无保护层/0.25小时,100厚C20混凝土保护层/2.85小时40厚防火涂料/2.5小时。钢管混凝土圆柱D600--钢网批挡保护层50厚/3小时,④ 楼梯间的墙:不燃烧体2小时,剪刀楼梯间中间的分隔墙若不设结构梁和楼梯扶手时可采用100厚的加气混凝土砌块间墙/2小时。
防火分区面积:设有喷淋系统可增加一倍,即地上建筑可做至5000m2,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也只可做至1000m2,而按5.1.13条地下商场可做至2000m2,按汽车库防火规范地下车库可做至4000m2。另5.1.12 首层商店营业厅、展览展厅的防火分区可做至10000m2,但要求设于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首层,并设有喷淋、烟感和防排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