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建〔2025〕1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城管局(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排水设施管理,规范市政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的移交行为,确保市政排水设施工程建成后正常投入使用,省住建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18〕1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月8日

1.png

 

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zip
文件类型: .zip c95fd77f491164589611d5d4da0d985f.zip (17.0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