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监管的通知》,明确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项目相对应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单跨30米及以上大跨度建筑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对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能要求,也进一步强调了建造师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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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吉林的做法并非孤例。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日益重视,全国多个地区也相继出台了类似的规定,旨在通过提高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资格要求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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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建部在2024年11月开始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取得相应的建造师证书,并且对于大、中、小型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有相应的职称要求。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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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建部也曾发布通知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均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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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规定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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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州市住建部发布的通知中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明确规定,专职及兼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造师等执业资格。

这些规定的出台表明,建造师证书正逐渐成为进入建筑工程领域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策来看,都反映出一个趋势:即通过严格的资格认证制度来选拔和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