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住建部令第46号修改)等规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依托“互联网+图审”,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无纸化申报,全面实施数字化审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技术性审查报告通过审图平台报送住建、消防、人防部门,作为其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进行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并统一纳入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全面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
二、实施范围
芜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及单独立项的人防工程和没有立项的装修工程)。
三、主要工作
(一)推进数字化审图工作。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实现施工图设计文件无纸化送审、在线审查,审查全过程留痕,审查结果通过该平台定期推送、实时告知、实时反馈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并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实现网上备案,各部门对审查结果予以认可。
(二)开展联合审查。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后, 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经认定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支付审查费用,提供符合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将消防、人防等技术审查一并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对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整体安全性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通过平台报送住建、消防、人防等部门,作为其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进行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统一纳入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管理系统。
(三)提高审查效能、合理缩短审查时限。审查机构承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委托时,应立即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整性,对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专业不全的图纸应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按要求补正后方予承接。图纸齐全且符合设计深度的,审查机构应限时完成审查,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时限为5个工作日,中小型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时限为7个工作日,大型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时限为10个工作日。审查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复审时间。各专业勘察设计人员、审查人员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审查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建立工程质量可追溯的监管机制。
(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五)规范审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审查机构在审查中存在质量把关不严、效率低下、故意刁难等问题的,或者施工图审查中发现勘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中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而隐瞒不报的,各级住建、消防、人防等部门应当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整改期间,政府投资性项目不再委托其实施审查业务。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对施工图审查质量和设计质量进行联合监管,对失信单位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并将失信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
市住建、人防等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的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关于印发《芜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doc
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关于印发《芜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