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2024〕124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为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审查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不予核发施工许可。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0日止。我厅其他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相关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