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上海市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1、选定21个项目试点:

各试点项目应在2025年2月21日之后,按照“监测数据不落地”要求 进行监测数据上传,直至地下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土方回填完毕为止。

原文如下: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建质安〔2025〕7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基坑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保证本市基坑工程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经研究决定在本市部分基坑工程开展“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及范围

二、参建各方职责

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意义重大,参建单位应积极配合此项工作推进。 建设单位应在监测经费方面予以支持;施工单位应在场地、环境、监测点保护等方面予以配合;监理单位应按时开展“监测数据不落地”巡视工作;监测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合理编制监测方案,做好监测人员培训入库,各类监测设备升级、采购及平台数据对接等工作。

三、试点时间安排

各试点项目应按照上述要求于2025年1月20日之前完成监测方案编制工作,监测单位应同步完成单位注册和项目、人员、设备的初始化工作。各试点项目应在2025年2月21日之后,按照“监测数据不落地”要求 进行监测数据上传,直至地下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土方回填完毕为止。

四、监督管理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监督机构应对试点项目加强指导,并做好试点工作的宣贯,相关技术单位做好技术支持,为本市全面推进“监测数据不落地”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上海市基坑工程“监测数据不落地”试点项目信息表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