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福建省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二、办理流程
1、实名认证
个人和企业通过“福建省社会用户统一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实名认证。
2、完善信息
首次进行实名认证的个人或企业,进入系统后需按要求完善相关企业信息后即可正常申报注册业务。
3、网上申请
个人或企业在申报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更改印章号、注销手续时,个人应通过系统填写注册信息后提交企业确认,初始、变更业务经其聘用企业确认后,通过系统上报至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延续、更改印章号、注册业务、注销手续由其聘用企业确认即可。
申请的相关注册业务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个人可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加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的电子注册证书。
企业已经上报但未被审核的业务可通过系统自行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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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企业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从业人员”栏目查询,也可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或“福建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上的“注册人员查询”栏目查询。
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应用,扫描电子注册证书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人员注册状态、记录和注册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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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名认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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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通过平台注册账号,进行个人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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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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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人员和企业可在系统中查看相关业务审核进度。
注: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所有注册业务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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