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稽函〔2025〕14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林业和园林局、水务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联办函〔2025〕1号)要求,我厅印发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并对2024年制定的《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5年版)》,现予印发。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