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5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住建质〔2025〕10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5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要点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2025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要点
    2025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效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部署,创新举措、压实责任、严格执法,为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1.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落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并及时传达部署上级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环保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督查检查机制,规范开展全市上、下半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综合大检查和特殊时段专项检查。
    2.系统提升监管能力。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教育与培训考核,加强质量安全法规政策和最新标准规范的宣贯学习,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能力,重点通过质量安全生产大讲堂提升监督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打造专业、精干、高效的监管队伍。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执法检查一件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混凝土企业行政检查一件事。
    3.加强智慧工地建设。全面提升智慧工地建设水平,以智能建造场景为着力点,构建政府、企业、项目智慧联动管控机制,实现主监员、监理员、安全员责任链闭环。进一步优化智慧工地建设标准,提高工地视频接入数量与数据传输质量,发挥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安管系统”)大数据作用,试点开发工程质量安全AI大模型,以数字化赋能建筑施工管理。
二、持续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1.深化安全生产“六化”建设。围绕“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持续深入落实“主监员”制度,加强多层次行业专家队伍建设,完善市安管系统一带一帽监管模块开发应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持抓好“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切实做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2.推动建立企业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漏洞四个重点进行隐患报告,工程参建企业开展核查整改并落实奖励措施,调动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激发安全生产内生动力。
    3.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力度。持续推动在建项目使用市安管系统动火作业模块落实“一机一码”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江苏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四个一律”(一律持证上岗、一律申请批准、一律条件核查、一律现场监管)管理要求和“逢查必检证书”制度,综合运用专项执法、明查暗访等方式,严厉打击无证、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压紧企业主体责任。
    4.加强典型易发问题隐患防范。通过市安管系统分析研判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及项目,及时提示督促各地住建部门开展差异化监管,直至风险可控。重点防范化解特殊时期(节假日和汛期、高温冰冻恶劣气候等)和危大工程施工阶段安全隐患;持续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专项治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整治、起重机械和盘扣式模板脚手架专项动态核查;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要求,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机制。狠抓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职,以市安管系统数字化手段督促企业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试点“施工安全日志”“监理安全日志”自动电子生成,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统筹抓好消防安全、食堂卫生安全、职业健康等专项工作。
    5.强化培训考核管理。从严抓好主监员、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宣讲,结合“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观摩等活动,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苏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宣贯学习,推动打造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网格员实训基地和线上监管,以应急演练和观摩交流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避险能力。
三、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1.治理住宅质量多发问题。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住宅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整治的通知》要求,按照《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开展新建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全面落实住宅隔声、防串味、防水等标准规定,狠抓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开展实体性能检测。结合我市实际,编制《苏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防治导则》和系列防治手册。强化外窗(墙)淋水试验监管,全面压降渗漏问题。指导商品住宅开发企业设置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区、在工程实体中设置交付标准样板房(含公共部位和外立面材质工艺小样)。
    2.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持续开展建筑保温、防水、涂料、砂浆、地坪、外门窗等建筑材料信息归集,研究开展建筑用钢信息归集。严格落实建材先检后用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检测机构到施工现场取样,加强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全流程追溯管理,确保样本随机性和代表性,严禁虚假取样和送样。指导参建单位适当提高门窗、地漏、防水卷材等关键材料抽检比例。落实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在新建建筑中推动应用保温结构一体化系统。推动落实海砂全链条监管工作,强化混凝土质量监管。
    3.严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监督人员廉洁教育培训,坚决贯彻落实监督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要求。制定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缺陷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提升工程质量缺陷投诉处理能力水平。
    4.强化质量检测行业监管。推广《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出台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管理评价体系,规范开展上、下半年度信用评价核查,推动工程质监机构在监督项目时延伸检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每季度全覆盖),加大对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做好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
四、强化工地污染防治
    1.巩固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成效。持续发挥第三方机构扬尘污染信息采集技术服务作用,严格落实问题项目“回头看”机制,试点市安管系统一带一帽模块“直插式”监管模式,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针对工地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部门移交线索、记录企业不良行为等联合惩戒,推动工地扬尘污染常态长效治理。
    2.推动重点项目扬尘“综合查一次”。针对拆除、土方等存在薄弱环节的工地,开展多部门联合“综合查一次”检查,做好结对帮扶工作,保持扬尘治理高压态势,提升管控质效。
    3.提升工地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督促在建项目做好建筑垃圾备案管理,有序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严禁房屋市政工程向河湖和雨水管网排放泥浆、污水等污染物;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中高考期间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对各类型工地在不同工况、扬尘防治措施下的周边空气质量指数进行跟踪监测和调研,选取使用工地抑尘剂的试点项目进行成效分析,进一步提高工地扬尘治理的精度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