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项目监理机构与职责 5
第三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4
第四章 工程质量监理 16
第五章 工程进度监理 25
第六章 工程费用监理 28
第七章 合同管理 35
第八章 信息管理 42
第九章 环境保护监理 46
第十章 测量试验 47
第十一章 工程交工与验收 61
第十二章 组织协调与工地会议 62
第十三章 监理记录、报告与档案 65
第十四章 施工、监理用表 69
为设计文件所指工程范围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业主同意增加的工程内容。主要有:
(1)道路工程:包括路基、路面、防护及排水工程等。
(2)结构工程:包括桥梁、涵洞、分离式立交、互通式立交、通道、隧道等。
(3)交通工程:包括防护栏、隔离栅、道路标志标线、防眩板、隔音壁等安全环保防护设施。
(4)工程环境:包括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绿化、污染物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的所有方面。
(5)收费站、服务区等的土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