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交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组织和参加单位
程序
主要工作内容
对资料的要求
施工单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且自检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附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和施工总结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审查同意后及时向项目法人提交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交工验收申请以及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审查意见进行核查,决定是否组织交工验收
紧密结合后续施工要求对路基合同段交工验收作出总体安排,按计划和方案有序进行交工验收工作